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企业: 为了做好2017年能源工作,进一步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我局研究制订了《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