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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解答

1、什么是清洁生产?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清洁生产促进法》)。该法的第一章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这一定义概述了清洁生产的内涵、主要实施途径和最终目的。
      清洁生产(Cleaner Production)是在回顾和总结工业化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的关于产品和生产过程预防污染的一种全新战略。它综合考虑了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环境风险(资源和环境容量)、成本和经济效益,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对策演变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与以往不同的是,清洁生产突破了过去以末端治理为主的环境保护对策的局限,将污染预防纳入到产品设计、生产过程和所提供的服务之中,是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制定的《21世纪议程》,将清洁生产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号召各国工业界提高能效,开发更先进的清洁技术,更新、替代对环境有害的产品和原材料,实现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1994年,我国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把建立资源节约型工业生产体系和推行清洁生产列入了可持续发展战略与重大行动计划中。
      2000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国际清洁生产高层研讨会(CP6)提出:清洁生产已经成为技术进步的推动者、改善管理的催化剂、革新者的典范、连接工业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桥梁。
      推行清洁生产的特点在于揭示传统生产技术与管理的缺陷和不足,针对生产全过程,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采取改造、替代、淘汰和科学管理等方法,谋求实现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获取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推行清洁生产的侧重点是强调更加“清洁”的、更加科学合理的生产,特别要求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转变生产和消费方式,通过持续的改进以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的目的。推行清洁生产不仅是某个部门或某个工业领域的责任,而且是国民经济的整体战略部署,需要转变传统的发展观念,建立新的生产与消费方式,实现一场新的产业革命。

2、清洁生产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清洁生产的主要内容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来表述:
      (1)清洁及高效的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清洁利用矿物燃料,加速以节能为重点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和原材料的利用效率。
      (2)清洁的生产过程。采用少废、无废的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生产设备;尽量少用、不用有毒有害的原料;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因素和有毒有害的中间产品;组织物料的再循环;优化生产组织和实施科学的生产管理;进行必要的污染治理,实现清洁、高效的利用和生产。
      (3)清洁的产品。产品应具有合理的使用功能和使用寿命;产品本身及在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不产生或少产生不良影响和危害;产品失去使用功能后,应易于回收、再生和复用等。
清洁生产要求两个“全过程”控制:
      — 产品的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即从原材料加工、提炼到产品产出、产品使用直到报废处置的各个环节采取必要的措施,实现产品整个生命周期资源和能源消耗的最小化。
      — 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即从产品开发、规划、设计、建设、生产到运营管理的全过程,采取措施,提高效率,防止生态破坏和污染的发生。
      清洁生产的最大特点是持续不断地改进。清洁生产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所谓清洁的工艺技术、生产过程和清洁产品是和现有的工艺和产品相比较而言的。推行清洁生产,本身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需要适时地提出新的目标,争取达到更高的水平。

3、实施清洁生产有哪些途径和方法?
      实施清洁生产的主要途径和方法包括合理布局、产品设计、原料选择、工艺改革、节约能源与原材料、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进步、加强管理、实施生命周期评估等许多方面,可以归纳如下:
      (1)合理布局,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产品结构,以解决影响环境的“结构型”污染和资源能源的浪费。同时,在科学区划和地区合理布局方面,进行生产力的科学配置,组织合理的工业生态链,建立优化的产业结构体系,以实现资源、能源和物料的闭合循环,并在区域内削减和消除废物;
      (2)在产品设计和原料选择时,优先选择无毒、低毒、少污染的原辅材料替代原有毒性较大的原辅材料,以防止原料及产品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
      (3)改革生产工艺,开发新的工艺技术,采用和更新生产设备,淘汰陈旧设备。采用能够使资源和能源利用率高、原材料转化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新工艺和设备,代替那些资源浪费大、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优化生产程序,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浪费和污染物的产生,尽最大努力实现少废或无废生产;
      (4)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做到物尽其用。通过资源、原材料的节约和合理利用,使原材料中的所有组分通过生产过程尽可能地转化为产品,消除废物的产生,实现清洁生产;
      (5)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尽可能多地采用物料循环利用系统,如水的循环利用及重复利用,以达到节约资源,减少排污的目的。使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减少污染物排放;
      (6)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开发、示范和推广无废、少废的清洁生产技术装备。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提高工艺技术装备和水平,通过重点技术进步项目(工程),实施清洁生产方案;
      (7)强化科学管理,改进操作。国内外的实践表明,工业污染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生产过程管理不善造成的,只要改进操作,改善管理,不需花费很大的经济代价,便可获得明显的削减废物和减少污染的效果。主要方法是:落实岗位和目标责任制,杜绝跑冒滴漏,防止生产事故,使人为的资源浪费和污染排放减至最小;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和运行率;开展物料、能量流程审核;科学安排生产进度,改进操作程序;组织安全文明生产,把绿色文明渗透到企业文化之中等等。推行清洁生产的过程也是加强生产管理的过程,它在很大程度上丰富和完善了工业生产管理的内涵;
      (8)开发、生产对环境无害、低害的清洁产品。从产品抓起,将环保因素预防性地注入到产品设计之中,并考虑其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
      这些途径可单独实施,也可互相组合起来加以综合实施。应采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和方法,以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为目标,综合推进这些工作,并使推行清洁生产与企业开展的其它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4、清洁生产的目标是什么?
      清洁生产的基本目标就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企业来说,应改善生产过程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资源和能源的浪费,限制污染排放,推行原材料和能源的循环利用,替换和更新导致严重污染、落后的生产流程、技术和设备,开发清洁产品,鼓励绿色消费。
      引入清洁生产方式应是实现这些目标的关键,但是当末端治理方案构成合理对策的一部分时,也应当加以采用。
      从更高的层次来看,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来规划、设计和管理生产,包括工业结构、增长率和工业布局等内容。应采用清洁生产理念开展技术创新和攻关,为解决资源有限性和未来日益增长的原材料和能源需求提供解决途径;应建立推行清洁生产的合理管理体系,包括改善有关的实用技术,建立人力培训规划机制,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建立有关的信息数据库;最终要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全民对清洁生产的认识,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还应当说明,从清洁生产自身的特点看,清洁生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创新的过程。

5、清洁生产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
      环境问题自古一直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进程,但近代开始趋于严重。尤其是在上个世纪,随着科技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干预自然的能力大大增强,社会财富迅速膨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世界上许多国家因经济高速发展而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导致了一系列举世震惊的环境公害事件。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环境问题已由局部性、区域性发展成为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如酸雨、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锐减、森林破坏等,成为危及人类生存的最大隐患。
      20世纪60年代,工业化国家开始通过各种方法和技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进行处理,以减少其排放量,减轻对环境的危害,这就是所谓的“末端治理”。同时,末端治理的思想和做法也逐渐渗透到环境管理和政府的政策法规中。随着末端治理措施的广泛应用,人们发现末端治理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解决方案。很多情况下,末端治理需要投入昂贵的设备费用、惊人的维护开支和最终处理费用,其工作本身还要消耗资源、能源,并且这种处理方式会使污染在空间和时间上发生转移而产生二次污染。人类为治理污染付出了高昂而沉重的代价,收效却并不理想。因此,从7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的一些企业相继尝试运用如“污染预防”、“废物最小化”、“减废技术”、“源削减”、“零排放技术”、“零废物生产”和“环境友好技术”等方法和措施,来提高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利用效率、削减污染物以减轻对环境和公众的危害。这些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使人们认识到革新工艺过程及产品的重要性。在总结工业污染防治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于1989年提出了清洁生产的战略和推广计划。
      清洁生产是国际社会在总结工业污染治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型污染预防和控制战略,随着清洁生产实践的不断深入,其定义一再更新,其内容又逐步扩展到服务业、农业、产品、消费等方面,其原则和方法已经融合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不仅广泛应用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而且还延伸到技术改造、生产管理、经济结构调整、环保产业、环境贸易和法制建设等领域,并开始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和“循环社会”等。

6、国际上开展清洁生产的现状如何?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清洁生产逐渐趋于成熟,并为各国企业和政府所普遍认可。加拿大、荷兰、法国、美国、丹麦、日本、德国、韩国、泰国等国家纷纷出台有关清洁生产的法规和行动计划,世界范围内出现了大批清洁生产国家技术支持中心、非官方倡议以及手册、书籍和期刊等,实施了一大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至今,清洁生产已经建立了全球、区域、国家、地区多层次的组织与交流网络。UNEP自1990年起每两年召开一次清洁生产国际高级研讨会,在1998年的第五次会议上推出了《国际清洁生产宣言》。截止到2002年3月底,已有300多个国家、地区或地方政府、公司以及工商业组织在《国际清洁生产宣言》上签名。
      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一部分企业接受了清洁生产的理念并在技术和信息支持下开展了一些活动,大量的实践表明清洁生产可以达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2000年的第六届清洁生产国际高级研讨会上对清洁生产发展状况的概括是:“ 对于清洁生产,我们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达成全球范围内的共识,但距离最终目标仍有很长的路,因此,必须做出更多的承诺”。在2002年第七次清洁生产国际高级研讨会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建议各国进一步加强政府的政策制定,使清洁生产成为主流,尤其是提高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在政策、技术、管理以及网络等方面的能力。此次会议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环境毒理学与化学学会(SETAC)共同发起了“生命周期行动”,旨在全球推广生命周期的思想。会议还提出,清洁生产和可持续消费密不可分,建议改变生产模式与改变消费模式并举,进一步把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模式融入商业运作和日常生活,乃至国际多边环境协议的执行中。
      在推行清洁生产的过程中,世界各国都面临着不同的困难和阻力,并普遍呼唤促进清洁生产的新模式,各国也从各自的实际出发,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和行动,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开展推动清洁生产的基础工作。一些发达国家如德国于1996年颁布了《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日本为适应其经济软着陆时期的发展需求,在2000年前后相继颁布了《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提高资源有效利用法(修订)》等一系列法律,来建立循环社会;美国和加拿大也建立了污染预防方面的法律制度,大力推进污染预防工作。

7、清洁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是什么?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理论的形成经过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20世纪50到60年代,人们在经济飞速增长、工业化、城市化等所造成的人口、资源的压力下,对“增长=发展”的模式产生了怀疑。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等概念。在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得到与会者的认同,此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随着这一词语迅速传遍各国,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把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之能力的发展。”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中国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和理解,主要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1)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从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出发,中国把发展经济放在了在首位。无论是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综合国力的增强,还是资源的有效利用,环境和生态的保护,都依赖经济发展和物质基础。
      (2)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此,中国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和基本国策。
      (3)可持续发展要求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中国现阶段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质,是要开创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实现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和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
      (4)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要正确认识和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用可持续发展的新思想、新观点、新知识,改变人们传统的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思维方式,从整体上转变人们的观念和行为规范。
      清洁生产是人类总结工业发展历史经验教训的产物,二十多年来全球的研究和实践,充分证明了清洁生产是有效利用资源、减少工业污染、保护环境的根本措施,它作为预防性的环境管理策略,已被世界各国公认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手段和工具,是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本途径,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引导下的一场新的工业革命,是21世纪工业生产发展的主要方向,是现代工业发展的基本模式和现代工业文明的重要标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清洁生产从四个层次上形象地概括为技术改造的推动者、改善企业管理的催化剂、工业运行模式的革新者、连接工业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桥梁。
      《中国21世纪议程》明确指出,推行清洁生产是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先考虑的重点领域之一。中国政府已认识到这种预防性战略必须贯穿于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可以把工业污染尽可能消灭在生产过程中,使工业生产废物最小化,变被动治理污染为积极预防污染。同时,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有助于企业节能降耗,减少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中国工业的特点决定了中国必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摈弃高消耗、高投入的粗放型发展模式,走技术进步、高效益、节约资源的集约化发展模式。

8、清洁生产与传统的污染治理方式有什么不同?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清洁生产作为污染预防的环境战略,是对传统的末端治理手段的根本变革,是污染防治的最佳模式。传统的末端治理与生产过程相脱节,即“先污染,后治理”,侧重点是“治”;清洁生产从产品设计开始,到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通过不断地加强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乃至消除污染物的产生,侧重点是“防”。传统的末端治理不仅投入多、治理难度大、运行成本高,而且往往只有环境效益,没有经济效益,企业没有积极性;清洁生产从源头抓起,实行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最大限度地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不仅环境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改善,而且能源、原材料和生产成本降低,经济效益提高,竞争力增强,能够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清洁生产与传统的末端治理的最大不同是找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结合点,能够调动企业防治工业污染的积极性。
      中国和其它工业国家一样,环境保护工作都经历过点源治理→综合防治、末端治理→全过程控制这样一个漫长的转变过程,这种转变付出了高昂而沉重的代价,而且治理效果并不理想。中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重点是在生产、生活与环境的交互界面上,把保护环境的人力、物力、财力大多放在了生产过程的末端污染处置上。中国污染控制政策的主体,是以排放标准为依据的排污收费制度,尽管实践证明这一政策体系是有一定效果的,但在我国工业环境管理的实践中却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清洁生产是要引起全社会对于产品生产及使用全过程对环境影响的关注。使污染物产生量、流失量和处置量达到最小,资源得以充分利用,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是关于产品和产品生产过程的一种新的、持续的、创造性的思维,它是指对产品和生产过程持续运用整体性的预防战略。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末端治理与清洁生产两者并非互不相容,也就是说推行清洁生产还需要末端治理。这是由于:工业生产无法完全避免污染的产生,最先进的生产工艺也不能避免产生污染物;用过的产品还必须进行最终处理、处置。因此,完全否定末端治理是不现实的,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是并存的。只有不断努力,实施生产全过程和治理污染过程的双控制才能保证最终环境目标的实现。

9、我国实施清洁生产的现状如何?
      我国与清洁生产相关的活动具有较长的历史,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曾明确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调要通过调整产业布局、产品结构,通过技术改造和“三废”的综合利用等手段防治工业污染。但是由于当时缺乏完整的法规、制度和操作细则,加之计划经济体制对资源分配和产品销售价格的统一管制,企业仅对生产计划负责,因此,这一方针并未得到准确的贯彻和执行。到了20世纪80年代,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我国明确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政策,指出要通过技术改造把“三废”排放减少到最小限度。这个时期人们已认识到清洁生产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但限于当时的技术水平和资金,加之原来不合理产业结构的制约,使得这一政策的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提出:环境问题要尽力在计划过程和生产过程中解决,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指导原则。1985年我国政府又提出了“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方针,在总结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和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后,初步提出了持续发展的思想。
      国家经贸委和原国家环保局于1993年联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会议明确提出了工业污染防治必须从单纯的末端治理向生产全过程转变,实行清洁生产。
      自1993年,我国政府开始逐步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银行的援助和许多外国专家的协助下,中国启动和实施了一系列推进清洁生产的项目,清洁生产从概念、理论到实践在中国广为传播。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先后开展了清洁生产的培训和试点工作,试点项目达700多个,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普遍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通过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219家企业的统计,推行清洁生产后获得经济效益5亿多元,COD排放量平均削减率达40%以上;废水排放量平均削减率达40-60%;工业粉尘回收率达95%。试点经验表明,实施清洁生产,将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可以降低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费用,并可有效地解决污染转移问题;可以节约资源,减少污染,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可以挽救一批因污染严重而濒临关闭的企业,缓解就业压力和社会矛盾。
      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及加拿大等国家政府开展了广泛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内容涉及到清洁生产立法、政策研究、宣传培训、试点以及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等。此外,有关部门及部分省、市政府与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也开展了清洁生产双边和多边合作。通过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我国培养了一批清洁生产专门人才,积累了我国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经验,同时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促进作用。
      近些年来,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省市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开展清洁生产宣传培训、项目示范、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在立法方面,将推行清洁生产纳入有关的法律以及有关的部门规划中。我国在先后颁布和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将实施清洁生产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提出通过实施清洁生产防治工业污染。而《清洁生产促进法》的颁布更预示着我国的清洁生产工作已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此外,各地方、各部门在制定“九五”和“十五”计划时,也把推行清洁生产,防治工业污染作为重要内容予以考虑。
      在组织和机构建设方面,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经济贸易部门和环保部门都有相应的机构负责清洁生产相关的工作,成立了许多行业和地方清洁生产中心,清洁生产的中介机构也大量出现。
      在宣传培训方面,一些地区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工具,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和各级领导,特别是企业领导对清洁生产的认识。1993年,国家环保局通过实施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培训了48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和10名清洁生产教员,并逐步扩大了培训面;国家经贸委通过中加合作项目,共同举办清洁生产培训班20多个,受训人员近千人。

10、为什么要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一条阐明了制定本法的目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地说,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是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然选择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核心问题是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努力开创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形势相当严峻:水资源短缺、耕地减少、矿产资源保证程度下降等,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形势,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唯一的出路就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必须通过调整结构,革新工艺,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强科学管理,合理高效配置资源,包括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利用可再生能源或清洁能源、利用无毒无害原材料、减少使用稀有原材料、循环利用物料等措施,以最少的原材料和能源投入,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是对环境末端治理战略的根本变革
      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增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空前的巨大变化,极大地推进了人类文明的进程。另一方面,人类在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却过度地消耗资源,造成了严重的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 “先污染、后治理”的“末端治理”模式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资源短缺和生态破坏日益加剧,“末端治理”战略的弊端日益显现。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清洁生产是污染防治的最佳模式。它不仅可以使环境状况得到根本的改善,而且能使能源、原材料和生产成本降低,经济效益提高,竞争力增强,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3)清洁生产是应对入世挑战,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途径
      在当前的国际贸易中,与环境相关的绿色壁垒已成为一个重要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按照WTO有关例外措施的规定,进口国可以以保护人体健康、动植物健康和环境为由,制定一系列相关的环境标准或技术措施,限制或禁止外国产品进口,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在WTO新一轮谈判中,环境与贸易问题将成为焦点问题之一。近年来,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设置了一些发展中国家目前难以达到的资源环境技术标准,不仅要求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回收等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为了维护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避免因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产品造成影响,只有实施清洁生产,提供符合环境标准的“清洁产品”,才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4)从我国的实践看,必须依法推行和实施清洁生产
      我国推行清洁生产已近10年,虽取得了不少的成果,但从总体上看进展比较缓慢。目前,推行清洁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各级领导特别是企业领导对清洁生产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重外延、轻内涵,重治标、轻治本,还没有转到从源头抓起,实施生产全过程控制,减少污染物产生的清洁生产上来;二是缺乏必要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措施,企业遇到大量自身难以克服的障碍。从已经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看,由于缺乏资金,绝大多数还停留在清洁生产审核阶段,重点放在无费和低费方案;三是现行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在某些方面侧重于“末端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清洁生产战略的实施。
      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立法是重要的手段之一。美国1990年通过了《污染预防法》;德国1994年公布了《循环经济和废物消除法》;日本1991年以来先后制定了《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推动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容器包装再利用法》和《特定家用电器回收和再商品化法》等;加拿大和欧盟许多国家也在其环境与资源立法中增加了大量推行清洁生产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
      因此,借鉴国外经验,我国政府出台了《清洁生产促进法》。该法的出台和实施,可以使各级政府、企业界和全社会更好地了解实施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积极性。可以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行清洁生产的责任,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企业克服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的障碍,增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能力。

11、为什么本法称为《清洁生产促进法》? 
      清洁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应当是企业的自主行为,是企业通过生产过程控制,从源头削减污染,以实现更清洁的生产,它不完全属于政府监督的范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更多地注重对企业清洁生产行为的引导、鼓励和支持,而不应当对其生产和经营过程进行过多的直接行政控制。《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对清洁生产进行引导、鼓励和支持保障的法律规范为主要内容,不侧重直接行政控制和制裁,这是本法称为“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原因。国外有不少法律也称为“促进法”,如日本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也是一个例子。因此,本法采用《清洁生产促进法》这一法律名称有助于准确反映本法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12、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指导思想是引导企业、地方和行业领导者转变观念,从传统的末端治理转向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由于我国过去的环境保护法律主要侧重于末端治理,因此促进这一转变是制订《清洁生产促进法》的一个核心要求。在这一要求下,制订《清洁生产促进法》遵循了如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包括了支持性政策、经济政策和强制性政策几个方面,而鼓励和支持性政策是《清洁生产促进法》的主要方面。
      支持性政策的涉及面很宽,包括国家宏观政策及国家和地方规划、行动计划以及宣传与教育、培训等能力建设。在国家宏观调控方面,今后制定的产业政策应把清洁生产作为工业生产的指导方针之一,按照污染预防的原则,鼓励发展物耗少、污染轻的工业企业,限制发展高物耗、重污染的工业企业。在编制社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对一些主要行业特别是原材料和能源行业应有推进清洁生产的具体目标和要求,不仅要纳入环境保护计划,还应列为工业部门的发展目标。
      经济政策是通过市场的作用将经济与环境决策结合起来,力图利用市场信号以一种与环境目标相一致的方式影响人们的行为。与行政手段相比,经济手段可以给予企业决策者以更大的灵活性。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我国在与清洁生产相关的领域内已经开始实施经济政策。为了有效地推进清洁生产的开展,还应当加强有针对性的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例如,财政和金融部门对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应在信贷、税收方面加以扶持;财政和金融部门应把实施清洁生产作为制定信贷和税收政策的准则之一,对那些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而经济效益不明显的清洁生产项目,采取信贷上倾斜、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开展清洁生产。为此,《清洁生产促进法》中提出了一系列经济优惠政策,如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自愿削减污染物排放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第三十五条提出的对利用废物生产产品的和从废物中回收原料的,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等等。
      强制性政策在清洁生产促进法中不是主要内容,但它仍发挥着必要的作用。例如清洁生产审核应当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但对于一些特定的情况,如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废弃物的企业要实行强制的审核。
      (2)推动清洁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资金问题。就我国而言,应当考虑采取多种途径支持清洁生产工作。《清洁生产促进法》中也提出了一些资金方面的推动措施,如该法第三十三条提出,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自愿削减污染物排放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第三十四条提出,在依照国家规定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应当根据需要安排适当数额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3)清洁生产虽是企业的事情,但却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国外的工业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在清洁生产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企业不愿意主动采取清洁生产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除非是这些问题已危及当前的利益。因此,中央和地方的各个政府部门在促进清洁生产发展及将其运用于经济建设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时,应考虑到各方面的相互协调。《清洁生产法》的第二章对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4)由于我国一些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对清洁生产的认识还不是很清楚,尤其是企业对于清洁生产还存在很多糊涂认识,往往认为清洁生产只是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而提出的一种措施,对于清洁生产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资源节约效益往往认识不到位,因此,加强清洁生产培训和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5)清洁生产是近些年来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但其实质内容的许多部分在我国以往的环保、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中都有所体现,只是较为分散。《清洁生产促进法》应当与过去的有关立法和政策衔接和协调好,使之发挥最大作用。例如,该法第十八条提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这一要求与《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要求是紧密相关的。
      (6)清洁生产工作虽然以工业部门为重点,但也不限于工业部门,在农业、服务业等领域也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该法中也适当体现了这些方面的要求。

13、《清洁生产促进法》适用于哪些领域?
      清洁生产促进法的适用领域,与清洁生产本身的适用领域密切相关。《清洁生产促进法》的适用领域,既参考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清洁生产定义中有关清洁生产的适用范围,也结合了中国的国情。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也就是说,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全部生产和服务领域的单位,二是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适用范围之所以包括全部生产和服务领域,主要原因有以下的考虑:一是目前国内外对清洁生产的认识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工业生产领域,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也已开始推行清洁生产,有些还取得了不少的成绩,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二是法律规定的政府责任,是以支持、鼓励为主,从这一角度出发,清洁生产的范围宜宽不宜窄,以免使一些领域开展的清洁生产得不到国家的政策优惠或资金支持,事实上也没有必要对不同的领域制定不同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三是推行清洁生产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法律应当为未来的发展留有空间,如果范围规定过窄,对今后推行清洁生产不利。
      考虑到法律的可操作性,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清洁生产促进法》对工业领域推行和实施清洁生产做了具体规定,而对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实施清洁生产则提出了原则要求。这样的规定,既满足了当前工业领域推行清洁生产的迫切需要,又为今后在其他领域推行清洁生产提供了法律依据;既突出了重点又兼顾了方方面面。
      清洁生产最早是从工业领域开始的,因此,工业领域的清洁生产已经广泛开展。与工业领域推行清洁生产一样,农业领域推行清洁生产的实质是在农业生产全过程中,通过生产和使用对环境友好的“绿色”农用化学品,或不用化学品,减少农业污染的产生,减少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和服务过程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风险。
      服务业的清洁生产,也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例如,旅游业清洁生产的重点是提高旅游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又如,政府服务方面的清洁生产也得到很多的关注。在政府服务过程中,如何减少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减少服务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具体体现在节能、节水、办公用品的重复利用等方面,这是政府服务中实施清洁生产的重要内容。我国政府机构的能源消费量巨大,在政府部门的建筑、车辆等用能上,浪费现象也相当严重。因此,为了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推动全社会的节能工作,政府和公共机构必须率先使用节能设备和办公用品,并将建筑节能作为重点,如将办公楼建设成节能型的服务场所。又如,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可以从日常小事入手,像减少保温瓶中开水的浪费、复印纸的正反面使用及回收、随手关灯、减少办公设备的待机消耗能源等。通过政府的垂范,引导全社会的清洁生产,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

14、为什么要将清洁生产纳入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四条提出,国家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清洁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区域开发等规划中。
政府应通过制订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使清洁生产搞得好的企业或清洁产品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刺激企业搞好清洁生产。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也十分重要。清洁生产涉及面很广,不是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因此,加强各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协同工作,是清洁生产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将清洁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国民经济计划这个源头,推动清洁生产的开展,有助于把污染消灭在产生之前。
      (1)计划和规划是国家宏观调控、弥补市场失效的重要途径
      市场经济需要政府调控,是由于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并不是万能的,有失灵和失效的地方。市场配置是由“看不见的手”即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发挥作用的,一般是自发的、滞后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有些问题的处理显得无能为力,或者力量不足。这些问题包括:
      经济总量的平衡,即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如果让价值规律自发调节,必然会造成周期性震荡,如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就是如此。
      经济结构的调整,即处理一、二、三次产业以及生产、流通、积累、消费之间的关系,如果仅靠市场调节,必然进度迟缓,甚至发生种种失调。
      公平和合理的竞争,这是市场经济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但在自发竞争中,总会出现大鱼吃小鱼,走向垄断,反过来抑制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一些国家制定了专门的反托拉斯法,防止垄断扭曲市场行为。
      社会公正与效率的兼顾,市场机制可能在等价交换意义上实现机会均等,有利于提高效率;而在收入分配上则容易导向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使社会进步为少数人渔利,不能保证社会公正,从而背离可持续发展的公平性原则。
      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这些都是经济学上的所谓“外部性”问题。这些问题在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过程中,往往被置之度外,并造成外部的环境或社会公害,影响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各国历史背景和市场发达程度不同,政府干预和调控的程度、方式和手段也不一样。老牌市场经济国家如英国、美国等,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较少,主要靠金融手段,但近年来也不断强调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后起的工业化国家如日本,政府干预和调控要强一些,有的也制定计划或规划;新兴的工业国家和地区如亚洲“四小龙”,对市场的干预和调控更强。清洁生产中的一些重要活动,如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污染治理等,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这些需要政府通过宏观管理和调控加以解决。
      (2)通过计划和规划可以从“源头”实施清洁生产
      国家计划的主要功能是预测、指导、综合、平衡、调控和协调等。国家计划,不仅要明确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为具体制定各方面的宏观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提供依据,还要综合协调各项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的运用,保证各种宏观调控手段形成合力。国家计划的主要任务有: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和战略;确定宏观调控目标,保持社会与科技全面进步;确定产业政策,优化经济结构;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促进社会与科技全面进步;规划生产力布局、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协调地区经济发展;确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分配和调剂国家掌握的资源;监测和预测经济运作等。
      尽管中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已经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并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然而,计划管理仍然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起着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对于重要的社会经济活动,如一些重大项目、与清洁生产有关的计划实施等,仍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制订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有利于工业废物的减量、再生和循环使用,增加企业在资源利用上的互补性,在工业的空间布局上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办法以使它们之间的废物利用和资源梯级利用成为可能。制订产品发展计划时可以进行生命周期分析,以确定这些产品及其配件在其原材料采掘过程、运输和贮存过程、生产和使用过程、废弃和处置过程中对资源的消耗量和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从而为制订国民经济计划中解决结构性污染和区域性污染提供依据。

15、国务院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清洁生产促进法》对国务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有关的规定体现在该法的第四、五、七、八、十至十六、二十一、二十七至三十五条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国务院应当将清洁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区域开发等规划,应当制定有利于实施清洁生产的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技术开发和推广政策。
      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负责制订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的目录和具体回收办法。此外,还应当会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清洁生产的推行规划,定期发布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组织编制有关行业或者地区的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制定并发布限期淘汰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的名录,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
      国务院环境保护、计划、科学技术、农业、建设、水利和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例如,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清洁生产技术和管理课程纳入有关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
 
16、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
      《清洁生产促进法》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有关的规定体现在该法的第四、五、七至十一、十四至十七、二十七至二十九、三十二至三十五、三十七、三十九至四十一条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应当将清洁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区域开发等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应当定期检查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计划、科学技术、农业、建设、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清洁生产的推行规划。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有关行业或者地区的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指导实施清洁生产。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定期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的名单。

17、国家如何鼓励清洁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开展清洁生产工作需要对现有的原料和能源利用方式、生产方式、产品利用方式以及废弃物处置方式进行全方位的改进,为此,除了从管理上要采取一些新措施之外,还需要在相关的科学和技术领域有新的突破,以提高能源和资源的利用效率,改进生产工艺,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增加科研与技术开发的投入是促进清洁生产的重要手段。
      国内外的经验证明,必须有充足的科研投入,以支持与清洁生产相关的科技发展。必须改变现行的低投入局面,通过多种途径争取资金,在科研中引进竞争机制,有效使用现有资源。
      在清洁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企业和各类科研机构应当是主体,但各级政府可以在此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六条提出,国家鼓励开展有关清洁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第五条规定了相关的机构职责,即: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第七条则要求国务院制定有利于实施清洁生产的财政税收政策,要求国务院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利于实施清洁生产的产业政策、技术开发和推广政策。第十四条也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支持清洁生产技术和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的研究、开发以及清洁生产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工作。
      因此,各级政府应当在各个方面对清洁生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供支持,包括制定相应的财税政策、提供相关信息、组织科技攻关等。对此,《清洁生产促进法》中有许多具体的规定,例如,该法第三十三条提出,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自愿削减污染物排放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
      国家和行业科技部门,应将阻碍清洁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列入国家或行业科研计划,组织跨行业、跨部门的研究力量进行联合攻关,或直接从国外引进此类技术;国家有关部门应针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规范、与清洁生产相关的科研成果及引进的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价、筛选,为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减少技术风险。
      此外,国家还应促进相应研究和开发的支持与服务系统的建设,加强、改进信息的搜集与交流、各类标准的制定与实施、科研设备的配置等。《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条提出,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经济贸易、环境保护、计划、科学技术、农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和支持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向社会提供有关清洁生产方法和技术、可再生利用的废物供求以及清洁生产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
      加快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是我国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我国目前清洁生产的某些技术研究水平较高,一些研究基本与国际同步,但研究与生产脱节的现象严重,因此,国家应努力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应当推进清洁装备的国产化进程。我国目前的清洁装备,从大气、水,到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有不少是进口的,推进清洁设备的国产化进程,既是我国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的综合国力所决定的。应当通过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消化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清洁装备的国产化水平。
      此外,《清洁生产促进法》中提出的许多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地对清洁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例如,第十六条提出的优先采购手段、第十一条提出的发布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编写行业或者地区的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第十二条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第十七条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的名单、第二十七条的强制回收制度、第二十九条自愿协议制度、第三十一条污染物排放公开制度等。

18、国家如何鼓励清洁生产的国际合作?
      在吸取末端治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西方工业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预防为主的环境战略。在二十多年的实践中,西方国家逐渐形成了从立法、管理、机构建设到企业的完整的清洁生产促进机制。与清洁生产先进国家开展广泛合作是我国加快清洁生产推进步伐的重要措施。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六条提出,国家鼓励开展有关清洁生产的国际合作。在具体的国际合作方面,合作类型是十分广泛的,包括各种多边及双边合作。合作的方式也是多样的,如合作开发、技术转让、培训、建立机构、资金支持、政策与法律支持等。
      近些年来,国家在鼓励清洁生产领域的国际合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对这一领域的合作予以广泛的关注。近年来,多边以及双边合作广泛得到开展。例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参与,世界银行贷款支持的“中国环境技术援助项目,清洁生产子项目”(B-4项目)、世界银行赠款的JGF项目——“中国乡镇工业废物最少化管理体系的建立研究”、中加清洁生产合作项目以及亚行资助的清洁生产项目等都对我国的清洁生产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我国当前经验缺乏、资金也不十分充裕的条件下,通过国际合作,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吸引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开展清洁生产,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国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鼓励国际合作。例如,可以通过制定计划和加强引导,鼓励开展全面的立法和政策领域的合作研究,以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用较短的时间提高我国的立法和政策水平。
      国家应当通过外商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和进出口贸易政策的调整,鼓励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鼓励外商直接投资于先进的清洁设备制造、技术开发、环境无害技术转让等,通过国际合作,提高我国清洁工艺和产品的技术水平。
      国家应当鼓励各种多边和双边合作项目,支持国内建立相应的示范工程,培训人员。通过国际合作不但可以从国外引进当前急需的清洁生产技术,更重要的是,科学和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可以为我国清洁生产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另外,政府应当鼓励并提供更多的机会,使中国的科学家、企业家、立法者以及管理者能更多地参与清洁生产领域的国际活动,了解国外在这一领域的最新进展。
      国家在鼓励清洁生产领域国际合作的同时,也应当注意,清洁生产不能仅仅通过从国外获得技术,然后直接运用于我国的企业。许多国外的清洁生产方式在技术上很有效,但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尤其不适合中国的中小企业。因此,一方面清洁生产技术必须立足于国内开发,另一方面在引进和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时必须对对方的技术进行深入认真的考察,挑选和采用符合我国国情的清洁生产技术。

19、国家如何组织宣传、普及清洁生产知识?
      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鼓励组织宣传、普及清洁生产知识。一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清洁生产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公众的清洁生产意识,培养清洁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另一方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公众,也应发挥各自优势做好清洁生产宣传工作。如太原市成立了市长挂帅的清洁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了针对市、县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各局、重点企业主要领导以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人员的清洁生产培训,组织了全市万人在《清洁生产宣言》上签名,并在报纸、电视上开辟专栏,在街头展开大规模的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极大地推动了社会各界对清洁生产的认识。
      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将清洁生产技术和管理课程纳入有关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中去。澳大利亚中小学生的课本使用完后转给下一年级的学生使用,这种做法既节约资源,又能从小培养学生的循环利用意识,很值得我国教育部门推广。

20、清洁生产中,社会团体和公众能做什么?
      清洁生产包括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两个方面,一方面清洁生产要求进行生产的全过程控制,这就需要全社会的每一个劳动者都具有高度的环境意识和相应的技能;另一方面,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消费者,都有能力、权利和义务来选择环保、节能、可回收、可再生利用的清洁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友好、节约资源的生活方式,拒绝有害环境、不易回收利用、资源效率低下的产品和有害环境、浪费资源的生活方式。
      在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地球高峰会议上,曾提出讨论生活方式的问题,却遭到了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富国的反对,他们拒绝把生活方式作为环境问题的一个内容来提出,因而消费没有成为会议的主要议题。但从此以后,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环境运动要朝着可持续消费和生活方式方面来渗透,才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2002年清洁生产第七次国际高级研讨会上,可持续消费和可持续生产并列成为主要讨论议题,并强调公众、非政府组织尤其是青年人的重要性。在同年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可持续消费已成为会议普遍关注的重要议题。
      近年来国际社会越来越关注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联合国也正在加强非政府组织大家庭的网络建设和能力建设,尤其注重非政府组织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经验与信息交流。以可持续消费主义的全球化抵制不可持续消费主义的全球化,需要全世界民间组织的相互支持。当某些发达国家进行污染转移和生态侵略时,可以联手抵制;当一个国家在推动绿色消费方面卓有成效时,可以分享经验。1992年的地球高峰会议,民间组织的参与还比较“外围”,2002年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则明确要求各国民间组织作为会议重要的组成部分参会。众多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NPO)的参加成为本次大会的一大热点,中国非政府组织代表团也参加了此次峰会,毫无疑问,非政府组织在清洁生产方面的作用将越来越大。
      近年来我国各地民间环保组织纷纷成立,在宣传普及环境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建设绿色社区、推动绿色消费、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号召关注生态问题、建议有关政策制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相信,今后民间组织在清洁生产方面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21、推行清洁生产有哪些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是世界各国推行清洁生产的重要手段。通常采用优先采购、补贴或奖金、贷款,或贷款加补贴的形式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计划及节约能源项目。在推行清洁生产中可以采取的财政政策如:
      (1)各级政府应优先采购或者按国家规定比例采购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并应通过宣传、教育等措施,鼓励公众购买和使用这些产品;
      (2)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3)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中安排资金,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自愿削减污染物的符合规定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4)县级以上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经济组织通过金融市场、政府拨款、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社会捐款等渠道依法筹集中小企业清洁生产投资基金。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以及实施清洁生产的中小型企业,可以向投资基金经营管理机构申请低息或无息贷款;
      (5)列入国家重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项目,国家给予资金支持;城市政府可将城市维护费用于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国家征收的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防治;
      (6)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列入企业经营成本。

23、谁来制定清洁生产推行规划,有哪些内容?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计划、科学技术、农业、建设、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清洁生产的推行规划。 
      “清洁生产推行规划”的制定应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和要求来考虑。在本法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在资源和废物综合利用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支持清洁生产技术和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的研究、开发以及清洁生产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工作。
      第十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公众的清洁生产意识,培养清洁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采购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宣传、教育等措施,鼓励公众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
      各地政府的相关部门应当围绕上述法律规定的内容,制定出本地区推行清洁生产的工作内容、目标、机构、职责以及实施进度等。

22、推行清洁生产有哪些税收政策?
      我国为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制订了一系列的环保税收优惠政策,在推行清洁生产过程中,企业可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主要有:
      (1)所得税优惠:对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作为原料进行生产的,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2)增值税优惠:对利用废物生产产品的和从废物中回收原料的,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如对以煤矸石、粉煤灰和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以及利用废液、废渣提炼黄金、白银等免征增值税;
      (3)建筑税优惠:建设污染源治理项目,在可以申请优惠贷款的同时,该项目免交建筑税;
      (4)关税优惠:对城市污水和造纸废水部分处理设备等实行进口商品暂定税率,享受关税优惠;
      (5)消费税优惠: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标准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
      以上各税收减免优惠,需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
2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如何推行清洁生产?
      地方政府推行清洁生产应重点考虑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1)转变观念、加强领导
实施清洁生产的首要问题是更新观念。更新观念的关键是各级政府官员与企业领导观念的更新,要通过举办各种学习班、培训班,对他们进行清洁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的意义、实现途径、实施方法与运行机制的培训,从而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实施清洁生产涉及到经济贸易、发展计划、财政、金融、科技教育、环保等多个部门,只有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清洁生产才能取得实效。
      应将清洁生产纳入宏观经济政策中,把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衔接起来,使工业增长同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相协调。使环境政策由末端治理转向生产全过程控制,改变环保与经济发展对立的状况。
      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和宏观决策,政府主管部门要制定和指导实施清洁生产规划,制定清洁生产的经济政策与措施,建立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和示范区,总结、推广清洁生产经验。
      (2)明确地方推行清洁生产的目标
      目前,一些地方的工业、农业、科技和环保部门在本地区发展规划中对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以及节能、降耗、控制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都有明确目标,这构成了一个综合目标的集合体,可作为推行清洁生产行动的起点。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推行清洁生产的目标,清洁生产目标可以有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
      (3)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我国尚处于工业化进程的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普遍还比较低,仍以粗放经营的传统工业发展模式为主,主要工业产品的单位能耗、物耗、水耗等大大高于世界先进水平。我国又是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刚刚起步,不少地区刚刚摆脱贫困,资金短缺,人均资源拥有量低,文化教育水平比较落后。因此,我国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和地方推行清洁生产的目标,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落实职责,全面推进。
      (4)组织建立专门的机构
      建立相应的机构是推行清洁生产的一个重要措施。由于清洁生产立足于生产环保一体化的原则,所以不能单独由某一个部门来独立完成,应由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建立相应机构,广泛听取专家的建议和评估意见,指导工作的开展。要建立地方或行业清洁生产技术中心和必要的专家队伍,协助决策部门制订政策,制订工作计划,提供技术咨询,组织协调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
      (5)建立示范工程
在推行清洁生产的初始阶段,有必要建立示范工程,以树立榜样,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工作。各地可以选择有代表性的行业和企业,率先开展示范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25、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何推行清洁生产?
      政府部门在实施清洁生产工作中的角色和职责主要是促进和推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推行清洁生产应采取的行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和地方在制订发展政策时,应将清洁生产作为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两大系统的结合点,确定推行清洁生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2)回顾和重新审视资源开发利用、经济发展、污染防治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解决对于推行清洁生产具有激励或阻碍作用的因素,重申和制订有利于促进清洁生产的各项政策,修正和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其进一步完善和相互配套。
      (3)制定推行清洁生产的国家计划,并将其纳入经济 — 环保一体化的发展计划之中,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促进计划的实施。
      (4)建立必要的机构,包括行政管理机构和国家推行清洁生产的技术支持机构。清洁生产技术支持机构是非政府机构,作为政府和工业界之间的桥梁,负责政策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教育培训、信息收集和交流以及开展国际合作等事务。通过建立行业和地区的清洁生产中心,可以形成全国范围内的立体式网络,为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5)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广告等各种大众媒介,开展宣传活动,提倡朴素节俭,反对奢侈浪费,提高全社会的清洁生产意识,吸引公众参与,特别是企业的广大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参与。
      (6)开展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活动。培训活动有的是倡导型的,着重于促进观念的转变,认识当代环境问题的紧迫性、传统环保战略的不足以及推行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有的是专业型的,如将清洁生产纳入到高等教育(工程、金融和商业管理等)的基础课程中,以传授理论方法为目的。通过培训教育可以传播知识,建立队伍。
      (7)制订国家层次上的开发研究计划。例如美国国会于1990年3月批准了由美国国家环保局(EPA)制订的污染预防研究计划,这一计划包括如下6个方面的内容:
      ①产品研究,以推动工业界开发和采用可使污染得到削减的产品;
      ②过程研究,促进工业界开发和应用能达到减污目的的工艺和流程;
      ③再循环和复用研究,扩展废料和产品的复用和再循环,为二次资源开辟市场;
      ④社会经济和组织机构研究,探讨和鼓励采用有效的、非工艺性的污染预防方法;
      ⑤预测研究,旨在预测未来的环境问题和污染预防的前景;
      ⑥技术转让和技术支持。美国EPA还与辛辛那提大学联合成立了美国污染预防研究所,在经济、教育、实施和工艺等方面为EPA提供研究指南。
      (8)安排专项资金,为有关行业、地方、企业推行清洁生产,特别是信息、咨询、培训等活动提供财政支援。
      (9)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26、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是什么?
      信息是任何组织活动的基础。国内外的大量清洁生产实践表明,缺乏各种有关信息是制约清洁生产实施的重要障碍之一。由于清洁生产涉及政府、企业界、社会公众等多个方面,需要相互沟通和共同行动。有效的清洁生产信息收集、发布、传播对于促进清洁生产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推行清洁生产的一项基础工作,清洁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不仅能为企业提供大量丰富的清洁生产政策、管理、技术信息,支持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而且可为政府组织与推进清洁生产提供管理与决策依据。同时,它还可以有力地提高社会公众对清洁生产的认识、推动他们积极参与到清洁生产工作中来,发挥对政府与企业界实施清洁生产的支持与监督作用。为此,各国促进清洁生产的对策中,都把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提供清洁生产的信息支持服务作为政府有效推动清洁生产的重要措施。例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与美国环保局联合建立了国际清洁生产信息交换中心(ICPIC),美国环保局成立了污染预防信息交换中心等。
      一般来说,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可泛指包括各种有关清洁生产信息的收集、发布、传播等活动的综合体系。它可由各种服务于特定目的或需要、支持推动清洁生产的专门信息系统组成。例如清洁生产技术信息系统、清洁生产政策法规信息系统、企业清洁生产实施信息披露系统、清洁生产数据统计系统、废物交换信息系统等等。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和支持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向社会提供有关清洁生产方法和技术,可再生利用的废物供求以及清洁生产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大力开展清洁生产信息系统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信息支持清洁生产的推广实施是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清洁生产服务的重要手段。利用信息技术包括互联网技术、音像设施、出版物等多种形式提供清洁生产信息支持与服务将会有力地促进我国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

27、建立清洁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体系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是什么?
      依靠科技进步是发展清洁生产技术,不断深化清洁生产的重要支撑与保障。为了克服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现有技术条件落后、清洁生产技术支持不足、清洁生产技术人员缺乏等一系列实施清洁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障碍,建立并发展清洁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对促进企业清洁生产有着重要的意义。 
      清洁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体系是一个以提供信息、技术以及人力资源支持服务为目的,活动范围十分广泛的综合系统。它可包括清洁生产的宣传培训、信息收集与发布、清洁生产技术研究开发及推广、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产品评估、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实施咨询认证等。在我国的清洁生产实践中,已在全国各地或不同部门层次,建立了不少支持清洁生产,提供清洁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的机构。例如,国家环保总局组建的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和国家科委下属的环境无害化技术转移中心;辽宁、陕西、江苏等省市建立的推进清洁生产的组织机构;化工、冶金等行业成立的行业清洁生产技术中心。此外还有许多部门、科研单位建立的节能或提高能效的机构,农业部门中已有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这些散布在各领域的众多组织机构,程度不同地支持着多样化的清洁生产实践,成为我国推行清洁生产的重要组织力量,为我国各个领域不同行业的清洁生产实施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总体上看,现有这些涉及清洁生产方方面面工作的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机构,它们的技术水平、人员素质、服务意识和能力与推行清洁生产的需要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有计划地大力支持建立清洁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体系,是国家促进清洁生产、进行清洁生产能力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清洁生产技术咨询活动作为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特别是在我国已加入WTO的形势下,它们的建设与发展既面临着挑战也存在着机遇与空间。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和推进清洁生产的需要,结合目前的国情与条件,各级政府的经济贸易、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特别需要通过各类产业政策,在依托现有专业技术组织和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科技力量的基础上,积极扶持和发展社会上的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形成在市场机制条件下多层次的推进我国清洁生产工作的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体系。

28、什么是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 它的作用是什么? 
      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通常是指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为推动、指导企业通过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实施清洁生产,根据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或条件,对适应清洁生产要求的技术、工艺、设备与产品适时发布的相应名录清单或其技术性描述文件。 
      通常,这类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与产品目录是在全国范围内,根据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经济可行、在同行业或同类生产过程中具有广泛的推广应用意义等因素综合考虑,经过一定的筛选和评审程序确定的。例如,我国已发布的《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优秀实用技术目录》(第一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品目录》(第一批和第二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等。 
      《清洁生产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通过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发布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不仅对于推进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产品的升级换代,节约资源能源、减少废物的产生数量与毒性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而且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绿色消费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9、什么是行业或地区的清洁生产指南与技术手册?其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清洁生产指南、技术手册,一般可泛指为指导和帮助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而对清洁生产所涉及的某些特定活动或工作,就其目的和原则、概念和内容、程序和步骤、方法和要求等共性问题,由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权威机构编制发布的规范性技术文件的总称。例如,美国环保局编制的设施污染预防指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编制的工业排放物和废弃物审核与削减手册等。通常,清洁生产指南或技术手册并不具有强制性的作用。 
      清洁生产实施过程中,由于不同行业或地区特点的复杂多样性,这类规范性技术文件多以行业为基础或分地区进行编制,以便分类指导,使其更具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根据我国的习惯,各种清洁生产技术指导文件依其编制内容的层次特征与详尽程度,可分别称为技术指南和技术手册。清洁生产指南更多地针对清洁生产活动中所涉及的原则、方法和步骤,而技术手册则更侧重于清洁生产活动中的具体技术过程和操作要求。 
      清洁生产是一项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或产品(服务)中综合的环境预防措施,为了适应预防性及其持续改进的需要,支持企业开展积极主动的清洁生产行动,各种各样的清洁生产指南或技术手册不断推出。在美国,联邦环保局为推动和指导各种组织的污染预防活动,先后制定和发布了针对企业运行管理以及工业通用和钢铁、化工、金属铸造、农药配制、照像洗印、甚至科研教育等二十多种分行业的污染预防指南。在以加强运行管理为手段的污染预防指南中,分别从物料存贮、设备维护、岗位培训、企业监督管理、职工参与、生产计划制定等多方面提供了开展污染预防活动的措施建议。在通用和分行业领域的污染预防指南中,依据不同生产或活动过程的各个环节,分别按废物产生来源、废物类型以及污染预防与废物循环利用措施等方面给出了大量指导意见或具体建议。在加拿大,一个典型的指南是由其工业部消费者事务办公室与财政委员会法规事务部联合发布的有关实施自愿协议活动的指南。该指南旨在帮助个人和组织了解如何使自愿协议活动获得成功,并建立可靠的制定与执行程序。指南基本内容包括:自愿协议活动的概念及其优缺点与有关特征;自愿协议活动获得成功的条件;自愿协议制定与实施的建议等。在我国,也曾推出过一些清洁生产审核指南与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指南。 
      为了促进企业清洁生产的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专门将编制清洁生产指南或技术手册作为一项政府支持清洁生产的措施,并在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有关行业或地区的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指导实施清洁生产”。 
      国内外的清洁生产实践表明:企业在科学合理地实施清洁生产过程中,多种形式的清洁生产指南或技术手册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它是一项直接推动清洁生产有效实施的重要措施和工具。

30、为什么要实行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限期淘汰制度?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二条指出:“国家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整体工艺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除了少数引进和自己开发的技术外,大部分工艺技术相对落后,特别是相当数量的老工艺技术还在运行,其特点是:装置规模小,产品的生成率低,资源利用率低,生产成本高,污染物产生量大,治理费用大。为了促进生产工艺技术的更新换代,在发布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的同时,逐步对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有利于提高整体的工艺技术水平,促进经济的健康和快速发展。 
      技术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先进与落后,清洁与不清洁是相对的,目前被认为是先进的技术,若干年后也可能变成落后的技术,落后了就需要被淘汰。另外,一些国外淘汰的落后工艺或禁用的污染严重的工艺转移到我国来,被一些乡镇企业采用,美其名曰“引进外资”;一些国有企业淘汰下来的设备,被有的投资者在乡村重建起来;一些东部发达地区的淘汰设备,被转运到西部地区投入生产。为了防止上述现象的发生,制止落后工艺技术的重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防止污染转移,必须建立对落后工艺技术、设备进行限期淘汰的制度。到目前为止,国家经贸委已经发布了三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涉及到十多个行业,353个项目。

31、限期淘汰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的目录由谁制定和发布?
      《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十二条指出:“国务院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限期淘汰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的目录。” 
      199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撤消了一批工业部门,相应的一些职责划分给了国家经贸委。2001年国家经贸委及委管国家局机构再次进行重大改革和调整。这次改革撤销了国家经贸委管的9个国家局,有关行政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 
      国家经贸委是全国经济、贸易的主管部门,其他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也汇集有一批工业规划的专家。他们对各行业的技术工艺、装置规模大小、国外技术水平状况都非常熟悉,在其他相关专家的参与和协助下,国家经贸委和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由国家经贸委发布限期淘汰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的目录。

32、节能、环保产品标志的实施沿革情况怎样?由谁负责实施这些标志?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批准设立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产品标志”。 
      节能产品标志首先从国外兴起,并产生了积极的效果。1976年,法国和德国首先实施了强制性的节能比较标志。1978年加拿大实施了强制性节能标志,覆盖的产品有房间空气调节器、冷冻箱、冷藏箱等。1980年,美国推出强制性的“能源指南”能效标识项目,产品包括房间空气调节器、洗衣机、洗碗机、冰箱、炉具、热水器等。同年,澳大利亚针对燃气器具推出了自愿性的比较标志,强制性电器标识也于1986年生效,覆盖了主要的家用电器产品。1994年欧盟开始实施统一的强制性比较标志,产品包括冰箱、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等。20世纪80年代末,德国和加拿大分别实施了保证标志;到90年代,许多国家相继推出了自己的保证标志,其中最成功的是1992年美国推出的“能源之星”项目,涉及产品种类多,影响深远,已经逐步成为全球性的节能基准。我国于1998年开始实施自愿性的保证标识项目,即节能产品认证。 
      早在1994年5月,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成立之初,就同时颁布了七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即《低氟氯化碳家用制冷器具》、《无氟氯化碳气溶胶制品(发用摩丝、定型发胶) 》、《无铅车用汽油》、《水性涂料》、《卫生纸(厕用)》、《真丝绸类》和《无汞镉铅充电电池》。5年的实践证明,七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为中国开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奠定了基础,为我国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提供了科学依据,并基本构筑起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主体框架。经过不断探索,我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已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应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编制模式。以政府颁布、双优特性、全过程管理、环境行为明确、定量检验和国际接轨六个基本要点支撑起总体框架,这将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制定方针。 
      我国的节能、环保产品标志,分别由国家职能管理部门批准授予。目前,我国的节能产品标志由国家经贸委组织实施,环境标志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实施。

33、设立节能产品标志的目的、意义和作用?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三条提出:“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批准设立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产品标志,并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相应标准”。 
      所谓产品标志,是贴在产品上的一种反映某方面信息的标签,其目的是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必要的信息,引导消费者行为和对产品的选择。 
      目前,能效标识制度以其投入少、见效快、对消费者影响大等优点,得到了许多国家的认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及。据国际能源署(IEA)的统计,到2000年,世界上已有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日本、韩国、菲律宾、泰国和香港等37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和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中央空调、锅炉、电机等商业和工业设备。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减缓电器、工业设备等的能源消耗增长势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可以带来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上大多数的能效标识制度是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并且强制实施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职能逐步有所转变,对节能的管理方式将由过去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向引导性的间接管理转变。实施能效标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用能产品技术进步、规范用能产品市场的一项重要措施。 
      能效标识是消除绿色贸易壁垒,巩固和提高我国机电设备、家用电器等用能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扩大出口的必然要求。 
      随着科技进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我国节能产品的质量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节能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特别是机电设备、家用电器等用能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近几年,发达国家为了提高能源效率,减排温室气体,保护本国利益,通过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的技术标准,以限制不符合能耗、环保标准的产品进口,这些对国际贸易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绿色壁垒”。如澳、日、美、欧等国家提出,节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首先必须申请注册能效标识。 
      与国际上相比,我国的能效标识是空白,一些冰箱生产企业出于扩大出口的需要,参照欧盟能效标识样式在产品上粘贴欧盟的能效标识。同时,由于没有实施能效标识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内机电设备、家用电器的出口。目前,美、日、欧等国在商讨签订能效标识相互认可的协议,以消除潜在的贸易壁垒。我国实施能效标识制度,是消除这种绿色贸易壁垒,促进机电产品、家用电器扩大出口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入WTO后,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节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必然要求。 
      从世界各国的实施经验看,能效标志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作用:
      • 给消费者提供信息,以便他们做出知情的选择,即选择最高效和最合适的产品; 
      • 鼓励生产商改善产品的能源性能; 
      • 鼓励销售商在进货和陈列商品时选择高能效的产品; 
      • 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并产生节能和环保效益。

34、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领域有哪些产品标志?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三条提出:“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批准设立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产品标志,并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相应标准”。 
      节水产品标志是贴在耗水产品上的标志,如家庭用的节水型卫生洁具、节水型的水龙头等。  
      作为国家认监委授权对节水产品实施权威认证的机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是唯一有权颁发节水产品认证标志的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凡是不符合认证标准的节水器具,2005年以前需全部更换。制定和实施节水产品标志的目的,是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特别是提高工业和生活用水的效率,缓解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水资源紧缺的矛盾。 
      废物再生利用产品标志,是说明产品是用再生原料生产的标志,如再生纸、再生胶等,并需将这些标志贴在相应的产品上。 
      目前,我国正在研究制定废物再生利用产品的标志,但迄今还没有正式出台。制定这些产品标志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废物利用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防止资源耗竭,同时减少污染的产生。

35、如何推广和应用清洁生产技术?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章规定了政府在实施清洁生产中的责任,其中,重要职责之一是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推动企业采用清洁技术。首先,政府应当制定有利于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推广的政策,从宏观上对企业加以引导。如制定有利于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先进水平技术的政策;支持、保护和规范技术市场,促使技术市场健康发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保障技术产权的所有者应得的经济实惠,使投入的技术开发资金能得到回报;制订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资金的政策,使企业的技术开发力量逐步发展、壮大,逐步扭转国家出钱搞科研,研究成果脱离企业的局面;制定有利于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政策等。其次,组织和支持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体系,向企业提供方便的服务。对已建立的清洁生产网站继续充实、更新。此外,政府对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以及企业开发的清洁生产技术进行收集、整理、评定,并分期分批发布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发布了两批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涉及9个行业,100多项技术。 
行业协会在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方面也可发挥很大作用,协会人员熟悉本行业的工艺技术,了解行业技术整体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协会可组织本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经验交流,企业间相互促进,取长补短,达到推广清洁生产技术的目的。 
      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可以分为两个类型:一是新建项目,采用最先进的成套技术及配套设备。如燕山石化和宝钢的建设,就是引进国外的较先进的成套技术和设备建立起来的。技术引进对缩小与先进国家的差距相当重要,但引进后的自我开发、消化吸收和创新,则是赶上并超过技术先进国家的根本所在。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进一步创新,同时要避免重复引进;二是在改建扩建项目中,局部地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更换部分设备,采用自动化的控制系统,优化操作参数,提高产品效率,减少废物的产生。这种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到目前为止,我国进行清洁生产示范审核的所有企业都是局部的技术改造,在清洁生产审核中提出的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也都是如此。

36、如何将清洁生产理论(思想)纳入国家教育培训体系?
      鉴于实施清洁生产战略的重要性,将清洁生产理论纳入国家教育培训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清洁生产应从娃娃抓起,中、小学期间,是人们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青少年在此其间受到清洁生产教育,有助于提高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的意识。将清洁生产理论纳入国家教育培训体系,首先要在中、小学教材中编入清洁生产的基本常识。在大学和成人教育的环境、经济、管理等专业中应将清洁生产理论作为必修课,其它专业将其作为选修课。 
      政府主管清洁生产的部门应组织专家学者编写有关清洁生产的科普读物,知识画册等,让公众了解清洁生产知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清洁生产宣传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的相关栏目宣传清洁生产。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在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可举办各种不同类型的培训班,让各级干部了解推行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让广大技术人员和职工了解实施清洁生产的途径、方法和步骤。教育是立国之本,教育也是推行清洁生产的根本。当前,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当务之急是对广大群众进行该法的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

37、如何鼓励使用有利于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产品?
      《清洁生产促进法》虽然没有直接涉及消费领域,但为消费领域实施清洁生产预留了空间。就污染预防、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战略而言,不但应包括生产过程,还应包括消费过程。由于消费涉及到社会的全体公民,其意义更为巨大,更为深远。鼓励使用有利于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产品,是实施清洁生产战略、保护环境的重要环节之一。那么,如何鼓励公众购买、使用有利于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产品呢?首先要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清洁生产意识、节约资源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人民群众有了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思想,自然就有购买、使用有利于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产品的自觉性。甚至,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能自觉地节水、节电、节约各种资源,自觉地爱护花草树木,森林绿地。应该指出,公众的“绿色意识”在一定程度上要靠政府来引导。例如:北京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报这一举动,极大地促进了广大群众大气环境意识的提高,使得大家更加关心北京的大气环境。反过来,又推动政府进一步采取措施,改进空气质量。 
      其次,为了鼓励公众购买、使用有利于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产品,应制定产品的环境标志,使公民的消费科学化、绿色化,积极购买和使用标有环境标志的产品。目前,我国已经推出了一些环境和相关领域的标志,已有大量产品获得了不同类型的环境标志。具有环境标志的产品得到广大公众的认同,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预防环境污染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第三,各级人民政府优先采购具有节能、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产品,让生产清洁产品的企业得到经济实惠,发展壮大。

38、环保部门如何加强对清洁生产实施的监督?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计划、科学技术、农业、建设、水利和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根据我国的法律,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首先,在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过程中,要贯彻落实清洁生产的原则,必要的时候要对清洁生产做专题论述,要求新工艺尽可能使用清洁的原料,采用清洁的技术,生产清洁的产品;其次,在初步设计的审查中应督查清洁生产技术的落实;最后,在施工、验收时,要仔细检查清洁生产技术、环保设施的“三同时”落实情况。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环保部门会同经贸委组织、审查企业提交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环保部门应按照促进清洁生产的需要,“根据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定期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的名单,为公众监督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提供依据”。

39、为什么要公布污染严重企业名单?
      “九五”期间,国家加大了经济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一控双达标”的目标基本实现,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止。但是从总体上看,环境污染仍处于较重状态,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转变。 
      以大气污染为例,根据2001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948万吨,其中工业来源的排放量1567万吨,生活来源的381万吨。烟尘排放总量1059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841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218万吨。多种数据表明,工业生产仍然是造成我国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污染严重企业通常指那些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和依据区域污染源调查,企业污染负荷排在前列的企业,这些企业是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主要污染源。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定期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的名单,对这些企业形成社会舆论压力,以促使其加快改进环境表现和实施清洁生产,同时也有利于破除地方保护和为公众监督污染严重企业提供依据。

40、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由谁公布?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清洁生产实施的监督;可以按照促进清洁生产的需要,根据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定期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的名单”。 
      环保部门是环境执法的主管部门,承担着日常对一切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抽查的职责,负责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污染的统计分析工作。因此,由环保部门公布污染严重企业名单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但污染严重企业名单必须由省级环保部门公布,地区级和县级环保部门不得擅自公布污染严重企业名单。

41、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如何实施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对生产全过程以及产品整个生命周期采取污染预防的综合措施,它涉及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工艺流程/参数、设备、操作规程以及产品在使用中的表现等方面,因此企业在新建、改建和扩建过程中,应从上述每一个环节研究分析减少污染物产生的可能性,寻找清洁生产的机会和潜力。应特别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生产规模的设计
      产品设计应该能够做到充分和合理地利用资源,产品应无害于人体的健康和生态环境,反之则应限制或淘汰。如含铅汽油作为汽车的动力油,因为使用中产生对人体有害的含铅物质而被淘汰。 
      工业生产规模对资源的利用和污染物的排放数量以及企业经济效益有直接的影响。例如制浆造纸企业碱回收的经济效益与制浆规模有直接关系,日产50吨草浆厂为碱回收的最小规模,日产100吨浆和更大规模才有可能产生碱回收的经济效益。 
      (2)原材料的选择
      原材料的选择与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有直接的关系。例如化工行业的聚氯乙烯生产,如采用电石(乙炔)为原料,将产生大量电石渣、电石粉尘和含硫废水,对环境危害很大,同时加重了末端治理负担。对于某种特定的产品来说,原材料的选择由多种因素决定,但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和以提高处理、处置费用来弥补由原材料选择不当带来的缺陷。因此减少、替代或淘汰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减少生产过程和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危害是企业在新、扩、改建过程中应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 
      (3)改革工艺,加强物料循环
      企业在改、扩建过程中,应积极改革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提高原材料和能源的利用率,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的流失浪费和污染物的产生;在提高利用率的同时,加强物料的回收利用。我国农药、染料行业主要原料利用率只有30%~40%,其余都进入了环境,有的产生很大危害。企业在新、改、扩建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建立从原料的投入到废物循环回收利用的生产闭合圈,以尽可能地减少生产对环境产生的危害。 
      新、扩、改建设项目的4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都应注意清洁生产的要求,分述如下: 
      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国家、行业的发展规划,遵循规划中有关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选择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申报项目。 
      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务必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有专业技术的设计、环评单位分别承担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的编制工作。在可研中应对采用的工艺技术进行充分论述,尽可能选择国内外较为先进的技术;尽可能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料;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技术以及相应的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废气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利用;采用适宜的治理技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环评报告中应有清洁生产的专门论述。 
      设计阶段(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这一阶段是把可研、环评的方案绘图,以便实施。可研、环评人员和环保主管应参加对初步设计的审查,以保证清洁生产技术和环保设施的落实。 
      施工阶段。施工过程本身也应是清洁生产的过程,要尽可能地做到节水、节能、节约原材料,将其产生的废物、噪音降到最低水平,施工完成后,做到料净场地清。

42、在技术改造过程中,如何实施清洁生产?
      我国正处在加速工业化发展的重要时期,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当前的主要任务,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产品和装备,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创新,加快技术升级步伐,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是工业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1)尽可能采用无毒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我国工业原料主要有石油、天然气、煤炭、矿石、盐、空气等。石油和天然气是比煤炭清洁的原料,但是,我国已经从一个石油出口国变成净进口国,每年需进口6000万吨石油,并且这个数量还在增加,预计5年后将达1 亿吨。而我国的煤炭资源极其丰富,较长时间内,煤炭将仍然是主要原料之一,应加大对洁净煤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利用,使其在进入生产系统前成为精料。 
      (2)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采用清洁技术是推行清洁生产的重要环节,先进的设备是清洁技术的物化表现。先进的技术必然带来高产率,低成本,低污染。 
      (3)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余能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综合利用技术是非常适合我国国情的污染防治技术,它不但能够带来环境效益,而且有经济效益。一些综合利用产品还能得到免税的优惠政策,因此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 
      (4)采用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污染控制技术。虽然先进的生产技术可以消除某一种污染物,但不可能消除所有污染物。在发达国家,虽然他们的工艺技术是先进的,生产规模是巨大的,管理也是先进的,但在90年代初,还是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不少的大型处理装置。我国生产技术及管理相对落后,末端控制在污染物稳定达标方面仍将起重要作用。

43、在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中,如何实施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 
      在产品的设计方面,企业决定生产什么产品,主要看市场的需要,看是否赢利。从清洁生产的角度来看,在产品的设计中,还要对产品进行生命周期分析,使其在整个生命过程中对生态系统、对环境没有影响或者将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工业生产中,一个企业的产品往往是另一个企业的原料,生产者为下家提供清洁产品,下家要对上家的产品进行监督。当产品完成历史使命后,任意丢弃会污染环境,集中堆存也要占用土地资源。在产品设计中要使它们易于回收、易于资源化。生产厂家和消费者都应当担负起相应的责任。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特大企业,象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已囊括了上、中、下游的全过程,即从石油的勘探、采集、炼油到销售一条龙的体系。环节的减少,效率的提高,有利于产品生命全过程的清洁化。 
      在包装物的设计方面,从本质上说,包装物也是一种产品,其生命周期分析与上述产品一样。之所以单独提出包装物的问题,是在于当今市场化的时代,特别强调包装,追求外表华丽、鲜艳夺目,甚至到了“喧宾夺主”的程度。这些包装材料体积虽小,但数量巨大,对环境的影响特别显著。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并使包装材料本身易于降解,或易于回收利用。

44、企业在生产哪些产品时需要在其主体构件上注明材料成分的标准牌号?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一条指出:“生产大型机电设备、机动运输工具以及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产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制定的技术规范,在产品的主体构件上注明材料成分的标准牌号”。 
      牌号通常是给定组成的铁合金的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化学元素符号及阿拉伯数字组成。汉语拼音字母用来表示铁合金产品工艺和产品特性;化学元素符号用来表示铁合金产品中的元素;阿拉伯数字用来表示该元素的百分含量。如含硅量为2.75—3.25%的铸造用生铁,其牌号表示为“Z30”;含硅量为0.85—1.25%的炼钢用生铁,其牌号为“L10”;等等。 
      大型机电设备,如机床、电机、高炉、反应釜塔罐等,机动运输工具,如飞机、轮船、火车、汽车等,它们的主体构件的成分为钢铁。企业应在这些大型设备和工具上注明其标准牌号,当这些设备报废后,可以有区别地、很方便地回炉再利用,或将部分可以重复使用的部件进行重复利用,使之继续发挥作用,从而达到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目的。

45、在农业生产中,如何实施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二条提出:“ 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防止农业环境污染”。 
《清洁生产促进法》对农业实施清洁生产也提出了一些要求,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我国当前的农业生产确实存在着对土地、空气、水体的污染问题,也存在着对资源和能源的浪费问题。 
使农业生产成为一个清洁生产的过程,采取的措施有很多,如: 
      (1)应当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为了达到增产而又不污染环境的目的,要组织专家学者帮助、指导农民科学施肥。依据土壤条件、气候环境和作物种类以及生长期定量施肥和施药;帮助、指导农民平衡施肥,倡导使用复合肥料,使肥料中的氮、磷、钾等成分比例适当。同时,要认识到有机肥料在收集、保管和堆存过程中存在着对环境的污染,因此,要加强对有机肥料的管理。在已经淘汰了高毒、不易降解的有机氯农药后,应逐步减少有机磷农药的使用。使用过的或废弃的农膜应收集起来,集中处置。
      (2)农业生产是用水大户,科学灌溉是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的标准,重金属含量高的废水不能灌溉。节约用水是农业生产者必须遵循的原则,特别是北方缺水地区,大水漫灌是不可持续的,也不利于提高农作物产量。 
      (3)蔬菜水果上市前的半月内不能再喷洒农药;农, , , 作物的秸杆可以做肥料,不能就地焚烧,因为焚烧过程会产生许多污染物,包括一些致癌物。既污染了空气,还可能损害人体健康。收获的粮食不要放在公路上,尤其在沥青路面上晾晒,以免受到污染。 
      (4)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或不加任何处置地在田地堆放。废物的填埋场必须符合标准,防渗措施合格,以防污染地下水。

46、在服务性行业中,如何实施清洁生产?
      服务性行业涉及的领域众多,包含的内容十分丰富,在服务性行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机会和潜力很大,近年来广受关注。现以旅游业和酒店业为例,简要说明服务性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应考虑的内容。 
      旅游业对于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因为旅游业与其他行业,如运输业、建筑业以及餐饮业等息息相关。据统计,全球旅游业的增长速度非常惊人,全世界每13个就业人口中,就有一个与旅游业有关。 
      旅游业发展如此之快,而其使用的大多是天然的资源,除了水、能源、原材料等日益枯竭的资源外,文物、自然景观、海滩等一旦破坏就无法恢复。若没有妥善规划和管理会给环境带来无法估量的负面影响。因此,实施合理的规划和管理,采取清洁生产措施是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 
      以酒店业为例,所有酒店不论大小均对环境有影响,例如: 
      (1)水、电、燃料等的消耗量巨大,一般三星级以上的酒店的人均消耗水量为城市居民人均用水量的2~10倍; 
      (2)酒店运营过程中排放大量的废热、废气、污水、生活垃圾等,对环境造成污染; 
      (3)酒店的各种服务物资消耗量巨大(有大量一次性清洁用品)。 
      针对这些问题,酒店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经营理念,采取清洁生产措施,确保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节能降耗,降低经营成本,增强酒店的竞争实力,如注意保温、杜绝“长明灯”现象等; 
      (2)优化酒店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如降低能耗、物资消耗、废弃物最小化以及最低成本控制等; 
      (3)树立企业形象,创造良好的企业声誉,如创造新型经营理念,以提高环保效益为荣,争取赢得政府和消费者的好感。

47、在建筑工程中,如何实施清洁生产?
      在建筑工程中实施清洁生产是指建筑设计、建造、使用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而把建筑物与种植业、养殖业、能源、环保、美学、高新技术等紧密地结合起来,营造绿色建筑。在有效满足各种使用功能的同时,能够有益于使用者身心健康,并创造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工作和生活空间结构。 
      建筑工程实施清洁生产应遵循以下原则:资源经济和较低费用的原则;全寿命设计原则;宜人性设计的原则;灵活性原则;传统特色与现代技术相统一的原则;建筑理论与环境科学相融合的原则。 
      建筑设计的指导思想是要体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例如,强调能源使用的集约化,运用建筑热工原理使用能源,利用高技术创造低能耗环境;结合气候条件进行设计;充分考虑建筑如何有利于通风,而不是滥用空调;强调节约资源,减少各种资源和材料的消耗;发展各种生态建筑和生态城市的思想,强调设计与生态相结合,尽量减少对自然界和环境的不良影响等。这些思想的逐步推动,丰富和发展了传统的设计理论和设计实践。具体体现在:①在材料与建造方面:限制排放温室气体和氟里昂气体;慎重利用热带森林木材;使用对人体无害的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的材料;使用耐久材料;使用对环境影响小的材料;②实现功能的可持续性:易于维护的建筑和服务体系;灵活的空间规划;采取防护措施:隔热、密封、遮阳板;③自然资源的利用:利用地热资源、利用太阳的光和热、自然通风和通气道、利用自然光、利用水利和生物能、利用风能;④自然资源与能源的有效利用:循环使用建筑材料、废物再生利用、水的循环利用、有效利用未开发的能源、能源的多层次利用、使用高效的设备和控制系统;⑤保证健康和舒适的环境:高质量的声环境、高质量的空气环境、高质量的热环境、高质量的采光和良好的视觉景观;⑥设计与地方结合:使社区充满活力、保护和复兴历史、表现地方特色;⑦保护生态系统,控制城市气候的变化。

48、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中,如何实施清洁生产?
      矿产资源是一种十分重要的非再生性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它既是人们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又是极其重要的社会生产资料。据统计,当今世界95%以上的能源和80%以上的工业原料都取自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对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都十分重要,所以,很多国家都将矿产资源视为重要的国土资源,当作衡量国家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涉及的环境问题十分广泛,必须从多方面进行有关的防治与保护,而且要运用清洁生产的原理和方法来解决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应当采用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的勘查、开采方法和工艺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依照这一规定,在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采中,实施清洁生产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管理
      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要把这两项法律制度作为采矿许可证发放的重要前提。 
      (2)减少矿藏开发时的损失
      首先应该加强和改进勘探工作,对地质情况进行充分和仔细的研究,改进计算储量的方法,给出可靠和确切的数据,同时必须对矿区内的矿产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对矿区的岩石、粘土、砂的组成也应进行研究,作出评价。 
      其次是改进开采方法。地下开采损失相当可观,一般为3~8%,在复杂地质条件下为10~12%。因此,有些国家把优先发展露天开采作为重要的矿业政策。地下开采时,采区的回填,特别是固化回填,能大大减少矿产的损失,提高开采密度,目前已在许多有色金属地下矿山中采用,并向煤矿、铁矿推广。 
      第三是加强选矿。选矿已成为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环节,其实质是分离混合物,而分离方法的基础在于利用被分组分物理、化学性质的差别。对各种矿石可选性资料应加以系统化,在此基础上建立自动检索系统,以便选择选矿方案。 
      第四是力争减少矿产在运输途中的损失。为此,精矿砂或煤块装车后可在表面喷洒乳化剂,使其生成一层薄膜,以减少洒落和避免被吹跑。
      最后,就是要对采出的矿石进行综合利用。特别是开发新工艺,加强对贫矿和地下废弃矿石的利用,如采用地下浸出、地下熔化、地下气化等方法。 
      (3)矿业废料的利用
      矿业产出大量剥离废石和选矿尾矿。对于废石,首先是设法尽量减少其到达地面的数量,将其用于采区的回填,国外设计了可将废石留在地下的采掘机械;其次是根据废石的组成确定其利用方向,将其列入伴生矿石之列。大量的废石可用于填坑造田、修筑道路、生产建筑材料,有些还可作为农田微肥、土壤改良剂。 
      为减少矿山的废水量,可组织闭路用水循环。目前已有很多选矿厂建立了无废水排放流程。矿山废水经过适当净化后可补充工业用水的需要,也可用于农业灌溉和用作生活用水。 
      矿山废气的利用目前仅限于从地下煤矿引出的气体,其中含有甲烷和煤粉。但大部分煤矿通风气体中甲烷含量不高,约为15~50%,不能直接作为生活燃料。一般需要补充一定量的天然气后方可作为锅炉燃料供应矿区所需热量。从矿井引出的空气,一般温度和湿度都比较高,冬季可用于加热温室。 
      (4)土地复垦
      开发矿业不可避免地要对自然地貌和地表植被造成破坏,而且破坏速度往往超过开采量的增长速度。因此从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角度来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种树植草或者其它利用措施”。 
      复垦的目的在于恢复被破坏土地的生产效能及其经济价值。复垦的方向应根据复垦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来选择,如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周围地区的土质和植被状况、废石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该地区工业、农业和林业的发展水平和方向,附近是否有居民区及其规模等因素。 
      在进行复垦时,特别应注意复垦土地表层废石的性质,这一点将决定生物复垦时对这些废石的利用方式。
      现代化矿山的复垦工作是和矿山开发同步进行的,尤其是对含有内部废石场的露天开采矿藏,需制订统一的“剥离复垦”工艺规程。

49、企业对废物、余热等应如何回收利用?
      《清洁生产促进法》将“源削减”和“综合利用”列为实现清洁生产的重要措施,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在经济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余热等自行回收利用或者转让给有条件的其他企业和个人利用”。企业废物的综合利用方式可分为厂内循环利用和厂外循环利用,分别介绍如下: 
      1. 组织厂内循环利用的途径与方法
      (l)将流失的物料回收后作为原料返回原工序中。如造纸废水中回收纸浆,印染废水中回收染料,收集跑、冒、滴、漏的物料等等。 
      (2)将生产过程中生成的废料经适当处理后作为原料或原料替代物返回原生产流程中。如钢电解精炼中的废电解液,经处理后提取其中的铜再返回到电解精炼流程中;鞣革废液除去固体夹杂物,用碱性材料生成氢氧化铬,再用硫酸溶解后重新用于鞣革。 
      (3)将生产过程中生成的废料经适当处理后作为原料用于本厂其他生产过程中。如发酵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可作为制造饮料的原料;有色熔炼尾气中的二氧化硫可用作硫酸车间的原料。 
      (4)余热循环利用。工业生产中用于各种工艺加热过程的蒸汽,虽然压力和温度比较低,但由于消耗量很大,往往占企业能耗的较大比重。热能有效利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工业余热的回收,将生产工艺中排放的热能进行再利用或作为另一加热过程的热源。 
      2. 厂外的循环利用
      一般来说,企业废物和余热尽量在厂内循环利用,这样物料的运输路程短,额外的处理要求低,经济效益好。但是,有些物料不能实现厂内循环利用,为了达到综合利用原料的目的,往往需要综合的加工手段和过程,使原料转化成多种多样的产品,亦即需要跨行业、跨, 地区的共同协作。厂外循环利用是实现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之一。 
      (l)围绕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生产力的科学配置,组织工业链,建立优化的产业结构体系。如:建材工业可以消化大量的工业废料,特别是矿山工业、冶金工业、电力工业、化学工业的固体废料,作为原料流的收尾行业,具有十分突出的生态效果,在建立优化的产业结构体系时,应特别重视发挥建材工业消化废料的能力。 
      (2)地方政府应从当地自然条件及环境出发进行科学的区划。根据产业特点及物料流向合理布局。如:广西贵港糖业集团发展生态工业,开发出甘蔗、制糖、废糖蜜制酒精、酒精废液复合肥、复合肥种甘蔗以及甘蔗、制糖、蔗渣制浆造纸—一碱回收制浆两条生态工业链。 
      (3)跨行业的厂外物料循环,特别是大吨位固体废料的二次资源化。如:钢铁厂和有色冶炼厂的冶金炉渣,火力发电厂的粉煤灰,化工厂的电石渣,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工厂化养猪、养鸡场的排泄物等等,都适合于在区域范围内加以利用,转化成有用的产品。

50、为什么要制定并实施强制性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的目录?目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提出:“生产、销售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报废和包装物使用后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目录由国家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制定”。 
      目前,国内还没有制定和发布强制性产品和包装物的目录,但国家经贸委已经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预计在不远的将来,强制性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目录将出台。 
      制定与实施强制性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目录,其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并影响人体健康;二是通过回收和综合利用,减少原材料的消耗,从而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三是提高资源再利用率,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强制性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目录所包含的内容,大致有几大类: 
      一是有毒有害的废家电或电子产品,特别是那些含汞、镉、铬、砷等毒物的产品,如废电池、废日光灯管等; 
      二是含有危害全球环境的物质,如废旧家电、冷冻机、冰箱等中的氟利昂等; 
      三是不回收将产生危险的物质,如报废汽车、报废农用车中的各类汽油、润滑油等; 
      四是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如各类医疗废弃物、包装物,以及含放射性的废弃物如勘测仪器等; 
      五是常用包装物,主要由纸张、钢铁、木材、塑料或玻璃等物质构成。目前,我国的产品包装过度与不足并存。一方面,一些产品的包装不够,影响其形象和价值,这一问题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另一方面,一些产品包装过度,按照国际上的惯例,包装物的价值不应超过产品的7%,而我国一些产品的包装物价值超过产品的20%,甚至更多,如月饼、高档食品等就是如此。过度包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应该禁止。

51、企业对其生产的列入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目录的产品,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生产、销售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报废和包装物使用后,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也就是说,企业回收报废的产品和用过的包装物,是其基本义务。 
      国际上开展强制性回收的实践表明,要真正达到预期的目标,除了有法律外,还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以保证进入强制性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顺利进入回收环节,以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同时达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目的。 
      有毒有害废物的回收一直是世界各国头疼的事情,因为总有一些环节会出现问题,导致那些强制性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不能顺利回收。例如,使用者没有将那些废旧物资送回到指定的地点,回收企业没有按规定回收,回收来的废旧物资无法处理等,都影响该工作的推进。即使在法治非常健全的美国和欧洲国家,虽然废旧物资的分类、回收、运输、处理处置等非常规范,但也会出现乱弃老旧汽车这种大型报废物的情况,更不用说一些小件废旧物资的回收处理了。因此,对那些强制性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既要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做依据,更要有社会的责任感。除了生产或销售那些强制性回收的产品或包装物的企业之外,社会各界也都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消费者要将那些废弃的东西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或回收企业,销售商要负责具体的回收工作,生产厂商要负责回收后产品或包装物的处理、再利用或最终处置,这样才能形成物质流的封闭环路,保证回收工作的顺利实施。

52、对列入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目录的产品,国家将采取哪些措施?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提出:“国家对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实行有利于回收利用的经济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国家对列入强制性回收的产品或包装物,将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激励政策。由于回收那些强制性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其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要好于经济效益,这与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是不一致的。因此,为了鼓励企业参与废旧产品和包装物的回收及综合利用工作,政府必须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鼓励企业从事废旧物资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工作。国家已经出台了不少这方面的激励政策,例如,在《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中指出,进行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的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的范围,按照《资源综合利用目录》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具体体现在以下文件中:《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关于继续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6〕20号)、《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6〕21号)等。此外,国家将进一步研究、制订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价格、投资、财政、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企业从有关优惠政策中获得的减免税(费)款,要专项用于资源综合利用。 
      至于由谁来付废旧物资回收的费用,世界各国的情况并不一样。一般采取的做法是,生产者、销售商和消费者共同负责。押金返还制度是促进废旧物质和包装物回收利用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国际上已取得成功的办法。所谓押金返还制度,是指对可能污染环境的各种产品收取一定的押金,当这些产品回到指定地点或处理厂时再返还押金。这一制度能促使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并分担环境税或环境费,从而达到回收处理或安全存放废品的目的。可以收取押金的产品很多,例如干电池、饮料罐、杀虫剂等化学品或其它类型的包装物。欧洲的许多国家都在积极推行这一制度。从发展趋势看,这一手段的应用将越来越广泛,对绝大多数包装材料的回收处理,均可以采用这一措施,从源头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二是检查监督制度。从国内的实际看,无论是环境保护,还是资源综合利用,甚至其他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检查监督的力度都需要进一步加强。要转变政府的职能,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力量,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三是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对政策的执行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通过各种媒介进行信息公开,反映一些真实信息,是社会开放和进步的具体表现。我国已开展对城市的环境质量进行公布的工作,但如何公布强制性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的执行情况,正在调查研究中。《清洁生产促进法》提出了公布检查结果的要求。但是,如何公布,在哪一级的媒体上公布,需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以保证信息披露对强制性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的回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55、哪些企业必须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审核办法由谁制定?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当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 
污染物浓度超标的企业应当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这是因为,污染物浓度达标是长期的环境执法中提出的基本要求。污染物浓度超标意味着环境质量可能受到严重的影响,从而使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受到影响。因此,污染物浓度超标的企业应当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的企业,也应当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这是因为,长期的实践表明,只要求浓度达标是不够的。在许多情况下,即使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了,由于污染物数量巨大,仍可能造成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巨大危害。因此,近年来我国又提出了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的要求。达不到此要求的企业,有必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找出存在的问题,从而通过清洁生产措施,减少污染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目标。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也应当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这是因为,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都有可能使有毒有害物质扩散到环境中,从而严重影响生产工人的身体健康,或对周围环境中的生态系统成分和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 
      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八条,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由国家经贸委牵头制定这个办法的原因是:第一,国家经贸委对于工业生产及其相关问题非常熟悉;第二,清洁生产工作目前主要集中在工业生产领域;第三,长期以来,全国的清洁生产工作由国家经贸委负责,有比较好的工作基础。 
      国家环保总局一直负责全国的环保执法工作,了解企业的污染排放、达标情况等。因此,由国家经贸委牵头,会同国家环保总局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是非常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

56、什么是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排放量协议?
      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排放量协议是指企业在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可以自愿与有管辖权的经济贸易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商,达成并遵守取得节能、降耗、减污特定效果的协议。 
      协议应为工业企业参与者规定清晰的、可测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效益目标,并包含有效的责任机制。经济贸易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则通过推动信息交流来支持相关的协议并对协议行为(表现)进行监督,也可以包括提供激励措施,比如对好的表现进行公开承认和奖励,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这些企业的名称及节约资源、防治污染的成果,引导公众、政府优先采购这些企业的产品等。企业则通过履行协议,节约了资源、减少了污染,提高了信誉,实现可持续发展。 
      从1981年开始,发达国家就着力于开展政府与企业(组织)就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排放量进行多方协议,如美国国家环保局于1991年2月实施的预防污染的33/50计划。该计划是一项以美国环保局的污染预防政策和计划为基础的自愿的污染预防协议。旨在通过自愿的源削减,减少生产中使用的17种化学品和化合物的排放及厂外转移,使排放总量由1988年的14亿磅减少到1995年的7亿磅,减少5 0%。

57、企业如何签订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排放量协议?
      企业在签订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排放量协议时,应遵循如下指导原则: 
      (1)成效性:协议能体现可度量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结果; 
      (2)可信性:协议各方有能力完成他们承担的职责; 
      (3)透明度和责任:协议的所有成员对他们要承担的义务和要达到的表现做出公开的解释和说明; 
      (4)效率:协议应不会让协议各方承担比使用其他方法达到同样资源利用率和环境效果更高的成本。 
      根据上述原则,在签订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排放量协议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1)协议成员高层官员的承诺。当协议成员单位的高级管理部门明确表示支持通过协议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时,自愿行为被证明是最有效的。经济贸易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参与协议的高级管理部门书面签署要承担的义务。 
      (2)明确的目标和可度量。协议包括切实的量化指标和期限。一旦标准、方针或指标得以使用,它们与协议目标的关联应该得到定期的检查。 
      (3)明确作用和责任。协议应明确规定协议中所有成员的作用和责任,包括经济贸易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责任。 
      (4)公开报告。为使协议透明和可信,应该公布于众,并明确报告的内容、公布频率和地点。 
      (5)确认结果。协议效果的确认,包括内部审核和第三方认证等。 
      (6)激励措施与持续改进。经济贸易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提供科学技术方面的专业服务、经济手段等措施激励企业持续改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状况。

58、什么是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于1987年出版了《我们共同的未来》这一报告,在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同时,也敦促工业界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3年6月成立了ISO/TC207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正式开展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的制定工作,希望以此规范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所有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行为,支持全球的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ISO14001的定义:环境管理体系是一个组织内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机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还包括组织的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等管理方面的内容。 
      可以这样描述环境管理体系:这是一个组织有计划,而且协调的管理活动,其中有规范的动作程序,文件化的控制机制。它通过有明确职责、义务的组织结构来贯彻落实,目的在于防止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环境管理体系是一项内部管理工具,旨在帮助组织实现自身设定的环境表现水平,并不断地改进环境行为,不断达到更新更佳的高度。 
      所谓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由获得认可资格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依据审核准则,对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实施审核及认证评定,确认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及有效性,并颁发证书与标志的过程。认证的要点是(1)认证的对象是产品、过程或服务;(2)认证应以一个客观的标准作为认证依据;      (3)认证应有一套科学、公正的认证手段(程序);(3)认证活动由第三方实施;(5)认证应有明确的书面保证,如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是指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格,根据颁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体系所要求的其它辅助文件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即与审核方无任何利益关系的机构)。对认证机构能力与资格的认定由认可机构实施。
      我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认可制度的建立与运行均以国际惯例为依据。根据规定,在我国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包括国家认证机构)必须接受环认委的评审,获得认可资格后方可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在我国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审核员必须经环注委评审,取得国家注册资格

59、企业如何申办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规定, 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主要步骤见下图。
  一、初 始 环 境 评 审                       十、申  请  认  证          
             ↓                                             ↑
  二、委任环境管理者代表                      九、试运行、内审及管理评审  
             ↓                                             ↑
   三、成立环境管理委员会                      八、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编制    
             ↓                                             ↑
   四、一把手发布环境方针                      七、拟 定 环 境 方 案       
             ↓                                             ↑
  五、环 境 因 素 识 别           →             六、建立环境目标、指标       
      那么企业如何申办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呢,一般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立并实施环境管理体系阶段。 
      这一阶段,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环境管理体系,从形式上符合ISO14001标准的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遵循自愿原则,由企业最高管理者决策决定。如果一旦决定建立该体系,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做好人、财、物的准备。最高管理者应授权建立相应的机构,并给予人力和财物方面的支持,书面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以满足体系建立和运行的需要。 
      第二,做好初始环境评审。这项工作是对企业过去和现在的环境管理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并分析其风险,以确定控制方法和将来的改进方向。 
      第三,完成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工作。所谓的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就是根据初始环境评审的结果和企业的经济技术实力,制定环境方针;确定环境管理体系构架;确定组织机构与职责;制定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确定哪些环境活动需要制定运行控制程序。 
      第四,编制体系文件。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是一个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需编制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第五,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完成,正式颁布,就标志着环境管理体系已经建立并投入运行。 
      在体系运行期间,为审查企业的环境管理活动是否已按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进行,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为确定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有效性,企业应组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贯穿这些工作始终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全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ISO14001标准、环境方针、法律法规,重要环境因素、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运行记录等。
      第二阶段,认证取证阶段。 
      经过内审和管理评审,企业如果确认其环境管理体系基本符合ISO14001标准要求,可向已获得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认可有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并签定认证合同,进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阶段。 
      认证审核是认证机构受组织委托,以第三方身份对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符合性和运行、保持的有效性进行审核验证,并确定是否向企业发放认证证书的过程。 
      认证证书有效期三年,三年后,组织要申请复审,重新注册获得证书,此过程同第一次认证取证。 
      在组织获取认证证书的两个阶段中,第一阶段是基础,第二阶段是对第一阶段工作的验证和肯定,两个阶段的工作相互联系,不可偏废。只有第一阶段工作充分有效,才有可能在第二阶段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申请认证企业有下列权力与义务
      (1)权力
      ①确定审核目的;
      ②与认证机构协商确定审核时间;
      ③遴选审核机构或审核组长, 如果有合理的理由, 可以对不适宜参加本次审核的人员提出异议;
      ④与审核组确定审核范围;
      ⑤批准审核计划;
      ⑥接受审核报告并决定其分发范围;
      ⑦对认证机构的认证活动或认证结果有争议时, 可向环境认可委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或投诉。
      (2)义务
      ①按标准交纳审核费;
      ②积极配合审核组工作;
      ③按审核组要求做好文件、资料和人员的准备。
      企业实施ISO14000,按照有关专家的总结, 有七大好处:一是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二是树立了企业的良好形象, 增强了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力;三是提高了企业员工的素质、责任心和环境意识;四是有利于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五是有利于污染防治、节能降耗和降低生产成本;六是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七是有利于企业打破“绿色贸易壁垒”,进入国际市场。

60、什么样的企业必须公布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如何公布?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七条和第三十一条提出:“列入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公布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接受公众的监督”。
      哪些企业应该公布其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如何公布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国家环保总局正在制定有关管理办法。但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超标排放的企业必须公布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另外,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指标的企业亦应公布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公布的方式主要是在媒体上发布。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质量有了较高的要求,而污染物排放的信息披露将成为促使企业积极治理污染的一个重要途径。国外的经验表明,政府、企业、中介组织等都可以在环境信息披露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目前,英美等一些国家的政府、国际组织、专业会计师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都在关注着自己的环境信息披露。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加拿大、美国、日本、欧洲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企业编制自己的环境报告,并向公众公布,许多非赢利组织在这方面也发挥着积极作用。

《清洁生产促进法》问答 

1、什是清生产?

2、清洁生产主要包括些内容?

3、实施洁生产有些途和方法?

4、清洁生的目标是什么?

5、清洁生产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

6、国际上开展清洁生产的现状如何?

7、清洁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是什么?

8、清洁生产与传统的污染治理方式有什么不同?

9、我国实施清洁生产的现状如何?

10、为什么要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

11、为什么本法称为《清洁生产促进法》?

12、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13、《清洁生产促进法》适用于哪些领域?

14、为什么要将清洁生产纳入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15、国务院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6、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

17、国家如何鼓励清洁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18、国家如何鼓励清洁生产的国际合作?

19、国家如何组织宣传、普及清洁生产知识?

20、清洁生产中,社会团体和公众能做什么?

21、推行清洁生产有哪些财政政策?

22、推行清洁生产有哪些税收政策?

23、谁来制定清洁生产推行规划,有哪些内容?

2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如何推行清洁生产?

25、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何推行清洁生产?

26、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是什么?

27、建立清洁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体系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是什么?

28、什么是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 它的作用是什么?

29、什么是行业或地区的清洁生产指南与技术手册?其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30、为什么要实行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限期淘汰制度?

31、限期淘汰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的目录由谁制定和发布?

32、节能、环保产品标志的实施沿革情况怎样?由谁负责实施这些标志?

33、设立节能等产品标志的目的、意义和作用?

34、节水、废物再生利用等领域有哪些产品标志?

35、如何推广和应用清洁生产技术?

36、如何将清洁生产理论(思想)纳入国家教育培训体系?

37、如何鼓励使用有利于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产品?

38、环保部门如何加强对清洁生产实施的监督?

39、为什么要公布污染严重企业名单?

40、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由谁公布?

41、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如何实施清洁生产?

42、在技术改造过程中,如何实施清洁生产?

43、在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中,如何实施清洁生产?

44、企业在生产哪些产品时需要在其主体构件上注明材料成分的标准牌号?

45、在农业生产中,如何实施清洁生产?

46、在服务性行业中,如何实施清洁生产?

47、在建筑工程中,如何实施清洁生产?

48、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中,如何实施清洁生产?

49、企业对废物、余热等应如何回收利用?

50、为什么要制定并实施强制性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的目录?目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51、企业对其生产的列入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目录的产品,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52、对列入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目录的产品,国家将采取哪些措施?

53、什么是清洁生产审核?

54、企业如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55、哪些企业必须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审核办法由谁制定?

56、什么是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排放量协议?

57、企业如何签订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排放量协议?

58、什么是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9、企业如何申办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0、什么样的企业必须公布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如何公布?

61、如何建立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62、清洁生产表彰奖励有那些内容,将起什么样的作用?

63、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如何获得国家的特别扶持?

64、哪些环保产品可以享受国家减免税优惠?

65、如何对违反《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行为进行处罚?

66、《清洁生产促进法》与《环境保护法》的关系如何?

67、《清洁生产促进法》与《水污染防治法》的关系如何?

68、《清洁生产促进法》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关系如何?

69、《清洁生产促进法》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关系如何?

70、《清洁生产促进法》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关系如何?

71、什么是生命周期分析?

72、什么是生态工业?

73、什么是循环经济?

1、什么是清洁生产?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清洁生产促进法》)。该法的第一章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这一定义概述了清洁生产的内涵、主要实施途径和最终目的。
      清洁生产(Cleaner Production)是在回顾和总结工业化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的关于产品和生产过程预防污染的一种全新战略。它综合考虑了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环境风险(资源和环境容量)、成本和经济效益,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对策演变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与以往不同的是,清洁生产突破了过去以末端治理为主的环境保护对策的局限,将污染预防纳入到产品设计、生产过程和所提供的服务之中,是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制定的《21世纪议程》,将清洁生产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号召各国工业界提高能效,开发更先进的清洁技术,更新、替代对环境有害的产品和原材料,实现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1994年,我国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把建立资源节约型工业生产体系和推行清洁生产列入了可持续发展战略与重大行动计划中。
      2000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国际清洁生产高层研讨会(CP6)提出:清洁生产已经成为技术进步的推动者、改善管理的催化剂、革新者的典范、连接工业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桥梁。
      推行清洁生产的特点在于揭示传统生产技术与管理的缺陷和不足,针对生产全过程,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采取改造、替代、淘汰和科学管理等方法,谋求实现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获取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推行清洁生产的侧重点是强调更加“清洁”的、更加科学合理的生产,特别要求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转变生产和消费方式,通过持续的改进以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的目的。推行清洁生产不仅是某个部门或某个工业领域的责任,而且是国民经济的整体战略部署,需要转变传统的发展观念,建立新的生产与消费方式,实现一场新的产业革命。

2、清洁生产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清洁生产的主要内容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来表述:
      (1)清洁及高效的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清洁利用矿物燃料,加速以节能为重点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和原材料的利用效率。
      (2)清洁的生产过程。采用少废、无废的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生产设备;尽量少用、不用有毒有害的原料;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因素和有毒有害的中间产品;组织物料的再循环;优化生产组织和实施科学的生产管理;进行必要的污染治理,实现清洁、高效的利用和生产。
      (3)清洁的产品。产品应具有合理的使用功能和使用寿命;产品本身及在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不产生或少产生不良影响和危害;产品失去使用功能后,应易于回收、再生和复用等。
清洁生产要求两个“全过程”控制:
      — 产品的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即从原材料加工、提炼到产品产出、产品使用直到报废处置的各个环节采取必要的措施,实现产品整个生命周期资源和能源消耗的最小化。
      — 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即从产品开发、规划、设计、建设、生产到运营管理的全过程,采取措施,提高效率,防止生态破坏和污染的发生。
      清洁生产的最大特点是持续不断地改进。清洁生产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所谓清洁的工艺技术、生产过程和清洁产品是和现有的工艺和产品相比较而言的。推行清洁生产,本身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需要适时地提出新的目标,争取达到更高的水平。

3、实施清洁生产有哪些途径和方法?
      实施清洁生产的主要途径和方法包括合理布局、产品设计、原料选择、工艺改革、节约能源与原材料、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进步、加强管理、实施生命周期评估等许多方面,可以归纳如下:
      (1)合理布局,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产品结构,以解决影响环境的“结构型”污染和资源能源的浪费。同时,在科学区划和地区合理布局方面,进行生产力的科学配置,组织合理的工业生态链,建立优化的产业结构体系,以实现资源、能源和物料的闭合循环,并在区域内削减和消除废物;
      (2)在产品设计和原料选择时,优先选择无毒、低毒、少污染的原辅材料替代原有毒性较大的原辅材料,以防止原料及产品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
      (3)改革生产工艺,开发新的工艺技术,采用和更新生产设备,淘汰陈旧设备。采用能够使资源和能源利用率高、原材料转化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新工艺和设备,代替那些资源浪费大、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优化生产程序,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浪费和污染物的产生,尽最大努力实现少废或无废生产;
      (4)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做到物尽其用。通过资源、原材料的节约和合理利用,使原材料中的所有组分通过生产过程尽可能地转化为产品,消除废物的产生,实现清洁生产;
      (5)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尽可能多地采用物料循环利用系统,如水的循环利用及重复利用,以达到节约资源,减少排污的目的。使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减少污染物排放;
      (6)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开发、示范和推广无废、少废的清洁生产技术装备。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提高工艺技术装备和水平,通过重点技术进步项目(工程),实施清洁生产方案;
      (7)强化科学管理,改进操作。国内外的实践表明,工业污染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生产过程管理不善造成的,只要改进操作,改善管理,不需花费很大的经济代价,便可获得明显的削减废物和减少污染的效果。主要方法是:落实岗位和目标责任制,杜绝跑冒滴漏,防止生产事故,使人为的资源浪费和污染排放减至最小;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和运行率;开展物料、能量流程审核;科学安排生产进度,改进操作程序;组织安全文明生产,把绿色文明渗透到企业文化之中等等。推行清洁生产的过程也是加强生产管理的过程,它在很大程度上丰富和完善了工业生产管理的内涵;
      (8)开发、生产对环境无害、低害的清洁产品。从产品抓起,将环保因素预防性地注入到产品设计之中,并考虑其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
      这些途径可单独实施,也可互相组合起来加以综合实施。应采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和方法,以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为目标,综合推进这些工作,并使推行清洁生产与企业开展的其它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4、清洁生产的目标是什么?
      清洁生产的基本目标就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企业来说,应改善生产过程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资源和能源的浪费,限制污染排放,推行原材料和能源的循环利用,替换和更新导致严重污染、落后的生产流程、技术和设备,开发清洁产品,鼓励绿色消费。
      引入清洁生产方式应是实现这些目标的关键,但是当末端治理方案构成合理对策的一部分时,也应当加以采用。
      从更高的层次来看,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来规划、设计和管理生产,包括工业结构、增长率和工业布局等内容。应采用清洁生产理念开展技术创新和攻关,为解决资源有限性和未来日益增长的原材料和能源需求提供解决途径;应建立推行清洁生产的合理管理体系,包括改善有关的实用技术,建立人力培训规划机制,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建立有关的信息数据库;最终要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全民对清洁生产的认识,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还应当说明,从清洁生产自身的特点看,清洁生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创新的过程。 

5、清洁生产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
      环境问题自古一直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进程,但近代开始趋于严重。尤其是在上个世纪,随着科技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干预自然的能力大大增强,社会财富迅速膨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世界上许多国家因经济高速发展而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导致了一系列举世震惊的环境公害事件。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环境问题已由局部性、区域性发展成为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如酸雨、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锐减、森林破坏等,成为危及人类生存的最大隐患。
  &nbs, p;,    20世纪60年代,工业化国家开始通过各种方法和技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进行处理,以减少其排放量,减轻对环境的危害,这就是所谓的“末端治理”。同时,末端治理的思想和做法也逐渐渗透到环境管理和政府的政策法规中。随着末端治理措施的广泛应用,人们发现末端治理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解决方案。很多情况下,末端治理需要投入昂贵的设备费用、惊人的维护开支和最终处理费用,其工作本身还要消耗资源、能源,并且这种处理方式会使污染在空间和时间上发生转移而产生二次污染。人类为治理污染付出了高昂而沉重的代价,收效却并不理想。因此,从7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的一些企业相继尝试运用如“污染预防”、“废物最小化”、“减废技术”、“源削减”、“零排放技术”、“零废物生产”和“环境友好技术”等方法和措施,来提高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利用效率、削减污染物以减轻对环境和公众的危害。这些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使人们认识到革新工艺过程及产品的重要性。在总结工业污染防治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于1989年提出了清洁生产的战略和推广计划。
      清洁生产是国际社会在总结工业污染治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型污染预防和控制战略,随着清洁生产实践的不断深入,其定义一再更新,其内容又逐步扩展到服务业、农业、产品、消费等方面,其原则和方法已经融合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不仅广泛应用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而且还延伸到技术改造、生产管理、经济结构调整、环保产业、环境贸易和法制建设等领域,并开始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和“循环社会”等。

6、国际上开展清洁生产的现状如何?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清洁生产逐渐趋于成熟,并为各国企业和政府所普遍认可。加拿大、荷兰、法国、美国、丹麦、日本、德国、韩国、泰国等国家纷纷出台有关清洁生产的法规和行动计划,世界范围内出现了大批清洁生产国家技术支持中心、非官方倡议以及手册、书籍和期刊等,实施了一大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至今,清洁生产已经建立了全球、区域、国家、地区多层次的组织与交流网络。UNEP自1990年起每两年召开一次清洁生产国际高级研讨会,在1998年的第五次会议上推出了《国际清洁生产宣言》。截止到2002年3月底,已有300多个国家、地区或地方政府、公司以及工商业组织在《国际清洁生产宣言》上签名。
      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一部分企业接受了清洁生产的理念并在技术和信息支持下开展了一些活动,大量的实践表明清洁生产可以达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2000年的第六届清洁生产国际高级研讨会上对清洁生产发展状况的概括是:“ 对于清洁生产,我们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达成全球范围内的共识,但距离最终目标仍有很长的路,因此,必须做出更多的承诺”。在2002年第七次清洁生产国际高级研讨会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建议各国进一步加强政府的政策制定,使清洁生产成为主流,尤其是提高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在政策、技术、管理以及网络等方面的能力。此次会议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环境毒理学与化学学会(SETAC)共同发起了“生命周期行动”,旨在全球推广生命周期的思想。会议还提出,清洁生产和可持续消费密不可分,建议改变生产模式与改变消费模式并举,进一步把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模式融入商业运作和日常生活,乃至国际多边环境协议的执行中。
      在推行清洁生产的过程中,世界各国都面临着不同的困难和阻力,并普遍呼唤促进清洁生产的新模式,各国也从各自的实际出发,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和行动,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开展推动清洁生产的基础工作。一些发达国家如德国于1996年颁布了《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日本为适应其经济软着陆时期的发展需求,在2000年前后相继颁布了《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提高资源有效利用法(修订)》等一系列法律,来建立循环社会;美国和加拿大也建立了污染预防方面的法律制度,大力推进污染预防工作。

7、清洁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是什么?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理论的形成经过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20世纪50到60年代,人们在经济飞速增长、工业化、城市化等所造成的人口、资源的压力下,对“增长=发展”的模式产生了怀疑。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等概念。在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得到与会者的认同,此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随着这一词语迅速传遍各国,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把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之能力的发展。”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中国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和理解,主要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1)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从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出发,中国把发展经济放在了在首位。无论是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综合国力的增强,还是资源的有效利用,环境和生态的保护,都依赖经济发展和物质基础。
      (2)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此,中国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和基本国策。
      (3)可持续发展要求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中国现阶段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质,是要开创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实现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和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
      (4)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要正确认识和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用可持续发展的新思想、新观点、新知识,改变人们传统的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思维方式,从整体上转变人们的观念和行为规范。
      清洁生产是人类总结工业发展历史经验教训的产物,二十多年来全球的研究和实践,充分证明了清洁生产是有效利用资源、减少工业污染、保护环境的根本措施,它作为预防性的环境管理策略,已被世界各国公认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手段和工具,是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本途径,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引导下的一场新的工业革命,是21世纪工业生产发展的主要方向,是现代工业发展的基本模式和现代工业文明的重要标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清洁生产从四个层次上形象地概括为技术改造的推动者、改善企业管理的催化剂、工业运行模式的革新者、连接工业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桥梁。
      《中国21世纪议程》明确指出,推行清洁生产是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先考虑的重点领域之一。中国政府已认识到这种预防性战略必须贯穿于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可以把工业污染尽可能消灭在生产过程中,使工业生产废物最小化,变被动治理污染为积极预防污染。同时,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有助于企业节能降耗,减少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中国工业的特点决定了中国必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摈弃高消耗、高投入的粗放型发展模式,走技术进步、高效益、节约资源的集约化发展模式。

8、清洁生产与传统的污染治理方式有什么不同?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清洁生产作为污染预防的环境战略,是对传统的末端治理手段的根本变革,是污染防治的最佳模式。传统的末端治理与生产过程相脱节,即“先污染,后治理”,侧重点是“治”;清洁生产从产品设计开始,到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通过不断地加强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乃至消除污染物的产生,侧重点是“防”。传统的末端治理不仅投入多、治理难度大、运行成本高,而且往往只有环境效益,没有经济效益,企业没有积极性;清洁生产从源头抓起,实行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最大限度地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不仅环境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改善,而且能源、原材料和生产成本降低,经济效益提高,竞争力增强,能够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清洁生产与传统的末端治理的最大不同是找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结合点,能够调动企业防治工业污染的积极性。
      中国和其它工业国家一样,环境保护工作都经历过点源治理→综合防治、末端治理→全过程控制这样一个漫长的转变过程,这种转变付出了高昂而沉重的代价,而且治理效果并不理想。中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重点是在生产、生活与环境的交互界面上,把保护环境的人力、物力、财力大多放在了生产过程的末端污染处置上。中国污染控制政策的主体,是以排放标准为依据的排污收费制度,尽管实践证明这一政策体系是有一定效果的,但在我国工业环境管理的实践中却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清洁生产是要引起全社会对于产品生产及使用全过程对环境影响的关注。使污染物产生量、流失量和处置量达到最小,资源得以充分利用,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是关于产品和产品生产过程的一种新的、持续的、创造性的思维,它是指对产品和生产过程持续运用整体性的预防战略。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末端治理与清洁生产两者并非互不相容,也就是说推行清洁生产还需要末端治理。这是由于:工业生产无法完全避免污染的产生,最先进的生产工艺也不能避免产生污染物;用过的产品还必须进行最终处理、处置。因此,完全否定末端治理是不现实的,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是并存的。只有不断努力,实施生产全过程和治理污染过程的双控制才能保证最终环境目标的实现。

9、我国实施清洁生产的现状如何?
      我国与清洁生产相关的活动具有较长的历史,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曾明确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调要通过调整产业布局、产品结构,通过技术改造和“三废”的综合利用等手段防治工业污染。但是由于当时缺乏完整的法规、制度和操作细则,加之计划经济体制对资源分配和产品销售价格的统一管制,企业仅对生产计划负责,因此,这一方针并未得到准确的贯彻和执行。到了20世纪80年代,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我国明确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政策,指出要通过技术改造把“三废”排放减少到最小限度。这个时期人们已认识到清洁生产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但限于当时的技术水平和资金,加之原来不合理产业结构的制约,使得这一政策的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提出:环境问题要尽力在计划过程和生产过程中解决,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指导原则。1985年我国政府又提出了“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方针,在总结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和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后,初步提出了持续发展的思想。
      国家经贸委和原国家环保局于1993年联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会议明确提出了工业污染防治必须从单纯的末端治理向生产全过程转变,实行清洁生产。
      自1993年,我国政府开始逐步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银行的援助和许多外国专家的协助下,中国启动和实施了一系列推进清洁生产的项目,清洁生产从概念、理论到实践在中国广为传播。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先后开展了清洁生产的培训和试点工作,试点项目达700多个,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普遍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通过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219家企业的统计,推行清洁生产后获得经济效益5亿多元,COD排放量平均削减率达40%以上;废水排放量平均削减率达40-60%;工业粉尘回收率达95%。试点经验表明,实施清洁生产,将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可以降低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费用,并可有效地解决污染转移问题;可以节约资源,减少污染,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可以挽救一批因污染严重而濒临关闭的企业,缓解就业压力和社会矛盾。
      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及加拿大等国家政府开展了广泛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内容涉及到清洁生产立法、政策研究、宣传培训、试点以及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等。此外,有关部门及部分省、市政府与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也开展了清洁生产双边和多边合作。通过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我国培养了一批清洁生产专门人才,积累了我国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经验,同时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促进作用。
      近些年来,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省市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开展清洁生产宣传培训、项目示范、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在立法方面,将推行清洁生产纳入有关的法律以及有关的部门规划中。我国在先后颁布和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将实施清洁生产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提出通过实施清洁生产防治工业污染。而《清洁生产促进法》的颁布更预示着我国的清洁生产工作已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此外,各地方、各部门在制定“九五”和“十五”计划时,也把推行清洁生产,防治工业污染作为重要内容予以考虑。
      在组织和机构建设方面,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经济贸易部门和环保部门都有相应的机构负责清洁生产相关的工作,成立了许多行业和地方清洁生产中心,清洁生产的中介机构也大量出现。
      在宣传培训方面,一些地区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工具,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和各级领导,特别是企业领导对清洁生产的认识。1993年,国家环保局通过实施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培训了48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和10名清洁生产教员,并逐步扩大了培训面;国家经贸委通过中加合作项目,共同举办清洁生产培训班20多个,受训人员近千人。

10、为什么要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一条阐明了制定本法的目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地说,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是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然选择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核心问题是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努力开创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形势相当严峻:水资源短缺、耕地减少、矿产资源保证程度下降等,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面对日益严峻的资源形势,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唯一的出路就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必须通过调整结构,革新工艺,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强科学管理,合理高效配置资源,包括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利用可再生能源或清洁能源、利用无毒无害原材料、减少使用稀有原材料、循环利用物料等措施,以最少的原材料和能源投入,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是对环境末端治理战略的根本变革
      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增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空前的巨大变化,极大地推进了人类文明的进程。另一方面,人类在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却过度地消耗资源,造成了严重的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 “先污染、后治理”的“末端治理”模式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资源短缺和生态破坏日益加剧,“末端治理”战略的弊端日益显现。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清洁生产是污染防治的最佳模式。它不仅可以使环境状况得到根本的改善,而且能使能源、原材料和生产成本降低,经济效益提高,竞争力增强,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3)清洁生产是应对入世挑战,冲破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途径
      在当前的国际贸易中,与环境相关的绿色壁垒已成为一个重要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按照WTO有关例外措施的规定,进口国可以以保护人体健康、动植物健康和环境为由,制定一系列相关的环境标准或技术措施,限制或禁止外国产品进口,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在WTO新一轮谈判中,环境与贸易问题将成为焦点问题之一。近年来,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设置了一些发展中国家目前难以达到的资源环境技术标准,不仅要求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回收等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为了维护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避免因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产品造成影响,只有实施清洁生产,提供符合环境标准的“清洁产品”,才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4)从我国的实践看,必须依法推行和实施清洁生产
      我国推行清洁生产已近10年,虽取得了不少的成果,但从总体上看进展比较缓慢。目前,推行清洁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各级领导特别是企业领导对清洁生产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重外延、轻内涵,重治标、轻治本,还没有转到从源头抓起,实施生产全过程控制,减少污染物产生的清洁生产上来;二是缺乏必要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措施,企业遇到大量自身难以克服的障碍。从已经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看,由于缺乏资金,绝大多数还停留在清洁生产审核阶段,重点放在无费和低费方案;三是现行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在某些方面侧重于“末端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清洁生产战略的实施。
      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立法是重要的手段之一。美国1990年通过了《污染预防法》;德国1994年公布了《循环经济和废物消除法》;日本1991年以来先后制定了《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推动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容器包装再利用法》和《特定家用电器回收和再商品化法》等;加拿大和欧盟许多国家也在其环境与资源立法中增加了大量推行清洁生产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
      因此,借鉴国外经验,我国政府出台了《清洁生产促进法》。该法的出台和实施,可以使各级政府、企业界和全社会更好地了解实施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积极性。可以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行清洁生产的责任,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企业克服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的障碍,增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能力。

11、为什么本法称为《清洁生产促进法》? 
      清洁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应当是企业的自主行为,是企业通过生产过程控制,从源头削减污染,以实现更清洁的生产,它不完全属于政府监督的范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更多地注重对企业清洁生产行为的引导、鼓励和支持,而不应当对其生产和经营过程进行过多的直接行政控制。《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对清洁生产进行引导、鼓励和支持保障的法律规范为主要内容,不侧重直接行政控制和制裁,这是本法称为“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原因。国外有不少法律也称为“促进法”,如日本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也是一个例子。因此,本法采用《清洁生产促进法》这一法律名称有助于准确反映本法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13、《清洁生产促进法》适用于哪些领域?
      清洁生产促进法的适用领域,与清洁生产本身的适用领域密切相关。《清洁生产促进法》的适用领域,既参考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清洁生产定义中有关清洁生产的适用范围,也结合了中国的国情。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也就是说,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全部生产和服务领域的单位,二是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适用范围之所以包括全部生产和服务领域,主要原因有以下的考虑:一是目前国内外对清洁生产的认识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工业生产领域,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也已开始推行清洁生产,有些还取得了不少的成绩,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二是法律规定的政府责任,是以支持、鼓励为主,从这一角度出发,清洁生产的范围宜宽不宜窄,以免使一些领域开展的清洁生产得不到国家的政策优惠或资金支持,事实上也没有必要对不同的领域制定不同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三是推行清洁生产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法律应当为未来的发展留有空间,如果范围规定过窄,对今后推行清洁生产不利。
      考虑到法律的可操作性,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清洁生产促进法》对工业领域推行和实施清洁生产做了具体规定,而对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实施清洁生产则提出了原则要求。这样的规定,既满足了当前工业领域推行清洁生产的迫切需要,又为今后在其他领域推行清洁生产提供了法律依据;既突出了重点又兼顾了方方面面。
      清洁生产最早是从工业领域开始的,因此,工业领域的清洁生产已经广泛开展。与工业领域推行清洁生产一样,农业领域推行清洁生产的实质是在农业生产全过程中,通过生产和使用对环境友好的“绿色”农用化学品,或不用化学品,减少农业污染的产生,减少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和服务过程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风险。
      服务业的清洁生产,也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例如,旅游业清洁生产的重点是提高旅游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又如,政府服务方面的清洁生产也得到很多的关注。在政府服务过程中,如何减少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减少服务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具体体现在节能、节水、办公用品的重复利用等方面,这是政府服务中实施清洁生产的重要内容。我国政府机构的能源消费量巨大,在政府部门的建筑、车辆等用能上,浪费现象也相当严重。因此,为了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推动全社会的节能工作,政府和公共机构必须率先使用节能设备和办公用品,并将建筑节能作为重点,如将办公楼建设成节能型的服务场所。又如,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可以从日常小事入手,像减少保温瓶中开水的浪费、复印纸的正反面使用及回收、随手关灯、减少办公设备的待机消耗能源等。通过政府的垂范,引导全社会的清洁生产,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

28、什么是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 它的作用是什么? 
      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通常是指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为推动、指导企业通过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实施清洁生产,根据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或条件,对适应清洁生产要求的技术、工艺、设备与产品适时发布的相应名录清单或其技术性描述文件。
      通常,这类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与产品目录是在全国范围内,根据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经济可行、在同行业或同类生产过程中具有广泛的推广应用意义等因素综合考虑,经过一定的筛选和评审程序确定的。例如,我国已发布的《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优秀实用技术目录》(第一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品目录》(第一批和第二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等。
      《清洁生产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通过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发布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不仅对于推进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产品的升级换代,节约资源能源、减少废物的产生数量与毒性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而且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绿色消费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国清洁生产网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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